本土疫情升溫,Omicron來勢洶洶,若勞工不幸染疫,千萬不要忘記自己的權益!只要是有參加勞工保險的勞工,在加保期間確診COVID-19住院、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進行診療導致無法正常工作,無法領到原有薪資,就能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可領5成薪。
根據勞保局規定,勞保被保險人若因染疫「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不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得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且規定包含由政府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進行診療者。
而勞保普通傷病給付標準,則是按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住院診療的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成薪,自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發給,前3天是沒有給付的;但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的年資已滿1年者,增加給付6個月,前後合計共為1年。
勞保局強調,勞保普通傷病給付不論是確診新冠肺炎還是其他傷病導致住院無法正常領取薪資者都能來請領,而勞保被保險人的請求權有5年,只要是符合資格者即可向勞保局申請。
另外,若確診需要申請給付,除了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外,還需要檢附傷病診斷書正本。如為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則要提供縣(市)政府出具的隔離治療通知書。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