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借妻子開,卻害自己的房產慘遭法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指出,有一名曾姓男子,將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車子借給妻子駕駛,沒想到妻子用車的3年間積欠ETC過路費、牌照稅等,加上罰單,金額高達64萬,而男子因無力清償,最終讓自己的透天厝遭到法拍。
胡天賜主任執行官表示,這名男子住在臺中,名下有一輛汽車,從2016年起由他太太使用。沒想到太太使用這部汽車卻從不繳納任何稅費,從2016年8月至2019年5月近3年間,總共被開罰了超過2000筆ETC欠費,換算下來等於每天被開罰2次,欠繳的案件數量居全國之首。
由於這輛車仍然登記在曾姓男子名下,加上積欠的牌照稅,讓他總共欠了64萬元的公法債務,直到彰化分署通知曾姓男子後,他才知道自己太太用車卻從來不繳稅費而讓他背債的事情。曾姓男子屢次勸太太不要再開車不繳費,但太太都當耳邊風,讓他氣到乾脆將車子敲爛,才終於不用因為太太開車而繼續欠繳稅費。
而太太欠下的64萬元,曾姓男子表示無力清償,最後讓自己名下位於南投縣水里鄉一棟佔地約80坪的透天厝遭到法拍,並在日前以122萬多元價格賣出,除了償還欠稅、費之外,剩餘款項依法返還給曾男。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也提醒民眾,千萬別將他人占有使用的車輛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否則真的會損失慘重。
(封面示意圖,非文中提及車輛/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