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馮姓男子2019年7月騎機車在延平路時,未遵守兩段式左轉規定、禮讓直行車,直接違規左轉,撞上對向的薛姓機車騎士,導致對方腦部重擊地面、顱內出血,手術後意識不清臥床至今。騎士父親怒告馮男求償1億餘元,如今判決出爐,高等法院判馮男須賠償看護費、勞動力損失等共4029萬元,創下車禍撞癱判賠天價紀錄。
據判決書指出,馮男2019年7月5日下午5時24分許,騎乘機車沿新竹市香山區延平路行駛,行駛至延平路2段1590巷交岔路口時,沒注意機車須兩段左轉的標誌,貿然左轉。對向直行的薛姓騎士,閃避不及,2車對撞,薛男倒地時,頭部重擊地面,導致雙側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蜘蛛膜下腔出血,四肢無法正常活動等傷害,經送醫治療仍重度昏迷,長期臥床,須以鼻胃管灌食,而住進護理之家。
被撞癱的薛男父親對違規的馮男,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聲明求償1億9013萬5439元,包括看護費1846.9萬元、醫療費13萬餘元、營養健康食品費226萬餘元、機車損失2萬7800元,此外,薛男出車禍時34歲,在自家汽車維修廠當經理,月薪10萬餘元,計算到65歲退休年齡,喪失勞動力的損失為3782萬餘元,以及薛父的精神慰撫金,合計求償1億900萬元。
而針對賠償的金額,馮男不爭執薛男的看護費用1846萬9000元、病房護理費1萬8669元、醫療費用12萬668元、營養健康食品費226萬6650元、報廢機車損失2萬7800元,以上全數判准。
喪失勞動力的損失部分,高院依據勞動部的薪資調查統計資料,認為汽車及零件製造業主管人員每月總薪資為7萬3864元,依此計算到薛男65歲,認定勞動力損失為1739萬餘元,加上其他的賠償,馮男共須賠償4029萬餘元。可上訴。
(封面示意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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