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底,遠東航空無預警停飛,隔年6月遭民航局撤照收回航權,引起遠航董事長張綱維不滿,主張民航局違法撤照,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讓遠航復照,否則將申請國賠50億。民航局回應,廢照是交通部依法決定,亦有根據交通部訴願委員會意見補正程序;張綱維今(18)日再發聲明,提醒交通部官員「爾俸爾祿,民脂民膏」,和解是最佳途徑,而交通部長王國材也回應了。
民航局去(2020)年1月31日,引用民航法第48條第3項規定,以遠航未依法預告逕行停業,撤銷遠航航線與航班及運輸業務許可證,但張綱維指出,是下屬未經他授權,就對外宣布「暫時停飛」所有航線。
張綱維不服民航局裁處,他指出,交通部訴願會11名專家學者,在去年5月26日的「決定書」就說明,遠航撤照權限在交通部,民航局處分違法無效予以撤銷。
他認為,民航局裁處如為適法、合法,何須再由交通部補正程序?更何況他經歷財務困境,隨即對屬下的烏龍作出緊急因應,主客觀均無停業之意思表示,民航局行政裁量的理由與事實不符。
▼張綱維認為,民航局處分違法應撤銷。(示意圖/東森新聞)
他進一步表示,若不允許遠航復照再依程序復航,將依照《國家賠償法》,民航局違法導致遠航公司權利遭受損害,2019年12月13日拒絕遠航航班復飛申請起算,至2020年6月19日交通部廢照為止,期間6個多月之損失約50億元,皆由民航局賠償。
張綱維聲明最後指出,國賠是萬不得已的作法,目的是導正行政官員彌補過失,並提醒交通部「爾俸爾祿,民脂民膏」,應體恤企業面臨大環境遽變遭遇危機的艱辛,以及近千名員工及其家庭生計,和解是最佳途徑,別讓自己違法之過失由全民買單。
張綱維針對遠航被民航局撤照一事,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受訪時表示,「沒有什麼復照問題了,已經撤照這已是事實了」,隨便張綱維想怎麼處理是他的權益,民航局撤照也是有經過行政程序,最後才撤照,尊重民航局處理。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