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打工只領到100時薪!老闆:你還在學習期 網炸鍋「快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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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行法規,最低時薪為160元,但近日有一名網友發文表示,自己在壽司店兼差工作,但發現時薪只有100元,詢問老闆之後,竟得到「在學習期所以不能給160元」的答案,讓她十分錯愕,也不禁質疑「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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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友是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發文描述自己的經歷,原PO指出,自己在壽司店兼職的工作內容繁多,舉凡製作夀司、販售、結帳到環境清潔,都要包辦。原PO也提到,當初前往應徵時,徵才訊息上寫明薪資待遇是時薪160至200元,傳履歷面試後,老闆才告知「因為初期要學習,所以不能給160元」,時薪只給100元,不過看在老闆曾允諾之後會視能力會再調薪,還是答應報到上工了。

 

 

不過,工作兩個星期後發現,老闆何時會調薪很模糊,感覺不是過了一、兩個月的學習期之後就會調薪,或許得等上半年之後,這讓原PO開始感到疑惑,因此發文詢問網友:「時薪100元合理嗎?這樣的工作還能繼續嗎?」甚至懷疑「這是不是學徒的薪水?」
 

▼一名網友透露,自己在壽司店兼職工作,但時薪只有100元,因為老闆認為「還要學習所以不能給160元」,質疑這樣的給薪方式「合理嗎?」(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

 

事實上,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僱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上開規定旨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並維持其購買能力,對於工資在基本工資數額邊緣的弱勢勞工,尤其重要,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台幣(以下同)240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為160元。另外,若有雇主訂定的薪資低於基本工資,則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第80-1條第1項等規定,對雇主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且將公布事業單位或業主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而若雇主未於限期內改善,應按次處罰。
 

有鑒於此,針對原PO的提問,網友們異口同聲認為「不合理」,因為按照現行法規,無論是否在試用期,都應該從員工報到的第一天起就按照最低時薪標準給薪,還有不少網友提醒,該雇主的作法已違法,建議原PO可以去申訴:「可以投訴喔!當你踏進去第一天就要給基本工資了」、「不合理啊!薪資明細拿著,建議可以上勞工局,給他一個機會反省,他付出的會更多」、「基本工資就是最低工資了,即便是學徒,也是最低160起算」、「管你學不學徒,最低工資時薪160就這樣廢話不多說。」
 

(封面示意圖/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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