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持續延燒,為了配合防疫措施,部分公家機關以及民間企業准許員工居家辦公,沒想到居然有人乘機出外踏青。律師翁偉倫就提醒,公務員簽到時若人在外面,卻填寫在家裡,恐涉「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最重7年刑;民間企業員工則可能觸犯「業務登載不實」,最重3年刑。
全國三級警戒,但上週末陽明山國家公園的停車場仍車潮不斷,氣得台北市長柯文哲說重話,表示讓公務員居家辦公,「不是讓你全家開車上山」。就連新聞台主播房業涵在播報陽明山遊客新聞時,也不禁脫口而出:「真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據《自由時報》報導,翁偉倫解釋,若公務員居家辦公簽到時,人卻在外頭趴趴走,恐涉犯《刑法》第213條,可能面臨最重7年徒刑;倘若是民間企業員工,則涉犯《刑法》第215條的「業務登載不實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簡而言之,若人明明在外踏青,卻利用居家辦公的漏洞,未如實填寫上、下班時間,一旦被發現,除要面對記過等行政懲處以外,還可能吃上刑事官司。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陽明山國家公園即時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