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14歲國中少女,在失蹤66小時後,終於被警方尋獲平安回家。犯案的羅姓主嫌也遭起底,曾經對2名少女下藥後性侵,到案後收押禁見,但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裁定他交保,讓他重返社會,沒想到又再度犯案。
羅姓主嫌2018年因下藥後性侵少女而被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他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和解,於今年5月裁定交保。
台北地檢署不服交保裁定,揭露羅嫌偵訊時坦承,他會因為「不滿女友」而對女性懷有報復之心,才會找其他少女犯案;且羅嫌訴訟中毫無悔意,也沒有承諾會避免再犯,檢方認為羅嫌對於婦女族群有重大危險性,恐有再犯之虞,建議法院羈押羅嫌,但未獲法院採納。今年7月台北地方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羅嫌10年徒刑。
對此,有律師表示,法官顯然未考量到羅嫌會有「再犯之虞」,不能因為他與被害人和解就裁定交保,必須考量是否對社會安全造成危害,審判前應謹慎思考這類性侵犯是否有再犯之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