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送禮物竟送到鬧分手?一名男子趁著七夕情人節,買了一支iPhone SE,想當作禮物給女友,不過他卻表示自己僅願幫忙付3000元,剩下的1萬1500元要由女友自己貼錢,結果女友聽完竟翻臉,讓他不解直呼「是我的問題嗎?」
原PO在臉書《爆廢公社》貼文,表示25日情人節時,他決定送女朋友iPhone SE作為禮物,並告訴對方,官網定價賣1萬4500元,他出3000元當作禮物,女友只需要付1萬1500元就可以,沒想到女友卻開始無理取鬧,一下罵他小氣,一下又拿他和其他人比,讓他心裡很不是滋味,只能詢問廣大網友「請問各位送禮不是心意有到就好了?情人節要鬧到分手是我的問題嗎?」
▼(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貼文一出引起熱議,大部分網友認為對原PO的行徑感到傻眼,紛紛留言「硬要她拿一萬多塊出來,這不是變相強迫她買嗎」、「就是你的問題啊,送禮物還要對方出哪叫送,真不乾脆,好不大方」、「你不送都比較好」、「送不起就送便宜點的啊,哪有給人禮物還要人家付大部分錢」、「優質,憑實力單身」,並建議「乾脆直接包紅包給她3000就好」、「怎麼不一開始就買3000的禮物」、「下手之前先跟對方討論說,買隻SE我幫你出多少錢當作禮物之類的,看看對方願不願意」。
還有網友分析,原PO如果用刷卡的方式,等於女友預付了他1萬1500元的現金讓他花用,他可能是想趁機換現金,還有人酸他算的不夠精明,漏了刷卡回饋金,如果要把這筆扣掉,他實際付出可能不到3000元,甚至質疑「你是不是續約拿手機來跟女友換現金」、「官網上SE的折抵換購只要1萬500元,趁機賺1000?」
(封面圖/翻攝自爆廢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