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被扣「培訓+人力費」剩不到4千!店家囂張嗆:去勞工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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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學生會利用寒、暑假的空檔打工,幫自己賺點零用錢之外,也提早累積社會歷練,但也可能因為年紀太小,而被「慣老闆」壓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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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楊姓網友日前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表示自己的小孩A今年國三畢業,想趁著暑假體驗打工生活,因此應徵了台北市松山區某未來漢堡連鎖店。

 

 

 

因為原Po家裡本身就在賣雞排,因此A對於製作炸物的流程相當了解,應徵時有告知店家而被錄取。無奈因為還是學生,做了半個月之後,A為了配合學校的安排而辭職。沒想到店家卻只願意給付3,000多元的薪資,令她相當憤怒,並附上對話紀錄,要大家評評理。

 

根據對話紀錄顯示,A詢問7月薪水什麼時候會匯入?店家表示,因為他是新人,公司要承擔許多「隱藏風險」,因此薪資要扣除「培訓費」8,000元及「額外人力費」4,000元,只剩下3,840元可以領,還「大方」地湊整數算4,000元。

 

A不解什麼叫「額外人力費」?店家解釋,正常是5人上班,但因為A是新人,就要多排一人去監督,變成6人上班,說A是「多出來的人力」。A秀出班表表示,包括他在內,幾乎都是4-5人上班,何來「多出第6人」之說?店家隨後又改口說正常是4人,「人事報表寫得很清楚」,強調是A沒注意到,並丟下一句「我了解看看」便消失。

 

▼A與店家的對話紀錄。(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A繼續追問,當初店長知道他會製作炸物才錄取他,因此「培訓」只是教他裝盤,有需要扣到8,000元嗎?且正常上班時間都只有4人,他不算多出來的人力吧?

 

沒想到店家反問A當初說要做長期,不到一個月就辭職,是店家活該倒霉嗎?要他「直接去勞工局告吧」。

 

貼文一出後,網友紛紛留言撻伐,「第一次聽到職員要自掏腰包培訓,還以為是直銷又或是什麼邪教」、「什麼人力支援、培訓費都是屁話,嚴重違反勞基法,開一家店連負擔人力成本的準備都沒有,乾脆收一收」、「培訓+額外人力要1.2萬元?這還是頭次見到的新名詞!而且多出來的人力應該是店家要付的薪資吧,怎麼會是扣在員工的薪水上」。

 

事情曝光後,該漢堡連鎖店也在臉書上發表聲明,表示已依勞基法妥善處理員工相關事宜,也已懲處失職人員,薪水皆已付清。

 

▼店家發表聲明稿。(圖/翻攝自臉書)

 

不過,在這則貼文下也出現其他受害者,紛紛留言表示「許先生,那我跟劉小姐的薪水你要付清了沒?高雄楠梓店也是你的,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他就是老闆,楠梓店也是他開的!他也是用同樣的手法殘害工讀生不計其數,楠梓店培訓費是6,000元」。

 

(封面圖示意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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