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今(12)日公告,自109年8月5日起,市內1,800處便利商店、速食店、咖啡店的一樓門市前騎樓及庇廊,全面列為「禁菸場所」。
目前規劃宣導期為三個月,11月5日起,若民眾在以下場所吸菸,將會依據《菸害防制法》開罰,最高可罰至1萬元以下罰鍰,若是業者主動提供菸品、菸灰缸等物品,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罰鍰。
此次公告的禁菸場所包括7-11、全家、OK、萊爾富、美廉社等5家連鎖便利商店;星巴克、85度C、路易莎、伯朗、丹堤、怡客、cama café、多那之等8家連鎖咖啡店;連鎖速食店則有麥當勞、肯德基、摩斯漢堡、必勝客、達美樂、拿波里、SUBWAY等7家。
桃園市衛生局長王文彥表示,為了維護市民的身心健康,自103年起,桃園市政府就開始宣導327處無菸公園,也陸續公告281處學校周邊人行道,以及13處市政府衛生單位周邊環境和356處公車候車亭也納入禁菸區,目前全市已有破千處被列為禁菸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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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菸有害身心健康。
(封面示意圖/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