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大廠東鹼蘇澳總廠2018年因為違反空污法等法條被宜蘭縣政府勒令停工,不料總經理傅春生在發布重訊前,利用其弟傅敏郎、與妹傅薇香用融券放空東鹼股票,獲利20多萬元,涉嫌內線交易,在台北地院審理後,3人認罪並依違反證交法罪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得以上訴。
2018年東鹼蘇澳總廠區發生鹽酸、硫酸鉀逸散事件,被宜蘭縣政府開罰,隨後在沒有限期改善下,又發現其他問題,而遭到勒令停工,10/9東鹼發布重訊告知相關事實。不過卻被檢調發現,早在前一天,總經理傅春生的弟、妹,傅敏郎、傅薇香卻透過多個人頭帳戶,融券放空57張東鹼股票,並成功獲利20多萬元。
經過調查,原來傅春生在同年的10/7日就知道被罰事由,並放消息給妹妹傅薇香,傅薇香再利用其他家人帳戶,於隔天融券出脫股票,因此有內線交易嫌疑,在經過搜索調查後,3兄妹也全數認罪,繳回違法獲利,並在北院審理後,判刑3人2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得以上訴。
(封面圖/翻攝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