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礦場承諾啟動原民部落諮商 族人質疑:究竟要挖到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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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新城山礦場與當地玻士岸部落居民爭議多時,亞泥今(23)日召開股東會,環團在場外舉辦記者會表示,為了釋放善意,他們今天放棄以小股東身分進入股東會權益,希望亞泥遵守承諾。居民則表示,當初說好採礦20年,沒想到挖不停,「究竟要挖礦到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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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霸王條款「免環評、免告知、免同意」至今修法未過,亞泥在花蓮新城山礦場的礦權原本為62年到106年,又在2017年取得20年礦權展限,得以開挖到126年。


據《聯合報》報導,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長田明正表示,新城山礦場距離太魯閣部落不到200公尺,46年來族人長期忍受爆破震動、粉塵、輸送帶日以繼夜的噪音,現在採礦已經越來越靠近族人房舍,危及居住安全,希望亞泥能與族人協商,政府也要建立制度性的協商機制,直到完全解決亞泥案的長久衝突為止。


報導指出,Ayun部落會議總幹事鄭文泉表示,他的家族土地從民國62年就被亞泥劃入礦場,且設下圍籬不得進入,高達200多個地主有相同遭遇。去年亞泥董事長徐旭東在股東會說,是他們的祖先同意採礦,「但我很確定的是我的祖先並沒有同意」。

 
鄭文泉指出,當初亞泥也說只要採礦20年,沒想到一採就無法停止,未來還要繼續一直採,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停,如果亞泥真有誠意跟族人協商,應先將土地返還給族人。


此外,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主任黃靖庭說,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亞泥本來就應踐行諮商同意程序,並非亞泥新聞稿所稱基於企業社會責任,請亞泥切勿模糊焦點;既然亞泥設身處地為部落居民著想,應同意撤回礦業權展限的上訴,否則就是玩兩面手法,一邊釋出善意,一邊卻透過訴訟企圖規避諮商同意。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則表示,在場很多人都是亞泥小股東,有合法進入股東會的資格,但這次放棄入場,是希望讓亞泥知道,「你釋放善意、我們也釋放善意」,一定要履行此次承諾。


(封面圖/翻攝自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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