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南鎮一家彩券行在22日接獲一名男子自稱中了「今彩539」頭獎,但因彩券遺失,請求店家調監視畫面當購買證明,但台灣彩券表示,兌獎是認券不認人,且要有實體紙本。
位於斗南鎮福德街的彩券行店內掛著「本站開出今彩539頭獎」的紅布條,並張貼寫有「狂賀5/20本店開出今彩539頭獎3注」紅紙。
沈姓業者坦言,有人日前到店內請求調閱監視器,但彩券得獎者依法有保密必要,且須向台彩公司客服中心反映,依程序要有台彩公司人員陪同,店家才能提供監視器畫面,所以當下拒絕了這名民眾的請求。
今彩539在20日開獎,若頭獎4注中獎,每注獎金新台幣600萬元。台彩公司指出,彩券是「認券不認人」,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規定,彩券中獎人須憑中獎彩券兌獎,若遺失、被盜者,便無法掛失止付,且要彩券正本,才能進行問題彩券重建,若無法辨認真偽者,則不予兌換。
(封面圖/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