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區間測速」近期頻傳故障失準,多位立委今(21)日提案修法,要求建立國家標準檢定及驗證方式之前,主管機關須協調地方政府停止使用區間測速執法,但交通部、警政署與立委尚未取得共識,該修法提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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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邱顯智等人今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增訂超速取締應由經度量衡專責機關認證認可及檢定合格科學儀器取證,等同代表區間測速設備須是經檢定合格的法定度量衡設備。
不過,經濟部標檢局須蒐集國外資料納訂定度量衡檢定標準參考,評估需要1年時間,立委要求度量衡檢定標準出爐前,應全面停用區間測速,並撤銷所有罰單。目前全台共9縣市18處路段中,已有8縣市14路段停用區間測速,僅新北市的4個路段仍使用區間測速。
立委邱顯智指出,彰化區間測速開單2個月後撤銷罰單,此舉造成民眾困擾,標檢局訂定相關度量衡檢定和認證法規要花1年時間,但檢定標準還沒出來,政府就先取締,是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罰款1千到3千元,有的人一天工作薪資就沒了。」
新北市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區間測速最重要是降低肇事,實施後違規件數明確下降,如果停用區間測速,萬一這段時間死傷事故增加,誰要負起責任,可以不罰錢,但不能要求放棄執法,這是人命關天的事。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