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前稽查70間場所消防安全 黃珊珊:再違規即勒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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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前稽查70間場所消防安全 黃珊珊:再違規即勒令停業

錢櫃KTV台北林森店26日引發火警,造成5人亡,令外界關注消防安全的議題。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29)日表示,依照現行消防法規定,目前沒有一條能勒令停業,對於違規業者僅能先予以限期改善,「消防法還是有修法必要」,5月1日前會稽查台北市70間登記有案的KTV及電影院等相關公共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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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過去為何沒有立即開罰違規業者,黃珊珊表示,台北市府是引用行政執行法第36條「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由於消防法有限期改善的規定,必須先要求限期改善,如果超過期限不改善才能予以停業等處分,因此,她認為有必要修消防法。


關於後續賠償,黃珊珊表示,台北市政府會成立義務律師團,協助受害者和家屬與業者談判,對於這麼重大的公安事件,任何企業都必須負起企業責任,台北市政府的立場很清楚,會依法辦理。而法務局今天下午也會召集業者和保險公司,了解理賠相關事宜。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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