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獨得140億 遺產稅之爭再起 國稅局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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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生前立下遺囑,希望由二房獨子張國煒單獨繼承遺產,這讓大房三子張國政無法接受,向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提起遺囑無效告訴,如今法院經調查局鑑定,認定遺囑有效,張國煒可獨得140億遺產,不過在遺產稅部分,傳出因繼承人對國稅局核定有不同意見,現已進入訴願程序,台北國稅局也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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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發創辦市值4000億元的長榮集團,他2016年過世後,各界根據美國《富比士》(Forbes)雜誌調查,推算他名下財產約有530億元,但日前國稅局核定為240億元,遺產稅額是10%。不過時至今日,因為繼承人對於國稅局算出的總額仍有疑議,除了股票、現金之外,還有海外資產、未償債務、為繼承登記等財產都要查調,並可能採訴願等行政程序,因此尚未完成遺產稅的繳納,也還沒有進行分割。
 
對外界說法,台北國稅局則強調,基於隱私保護,無法就單一個案的核定結果、案件處理程度做出回應。
 
▼張榮法遺產之爭,因繼承人對國稅局核定有不同意見,現已進入訴願程序。(圖/翻攝自長榮航空臉書)   


 
而一名會計師表示,一般遺產稅案件,申報繳納最快可能20分鐘就完成,但不少商界大老、名人資產都有數千億,遺產稅申報案件處理起來就相對耗時,國稅局必須一一就申報結果做確認,清查海內外是否有遺漏未申報的遺產,掌握到遺產總額後,再扣掉可減除的各項免稅額,計算出最終應納遺產總額。
 
按規定,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優先由遺囑執行人擔任,其次才是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過,對於國稅局核定結果,除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有不同意見也能提起行政救濟,在未完稅前,財產仍無法進行分割給各繼承人。
 
至於張榮發過世時,遺產稅率仍是單一稅率,且當時的稅率只有10%,因此要繳的遺產稅並不多,若依照核定遺產只有240億元,遺產稅也只有24億元。
 
(封面圖/翻攝自星宇航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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