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集團位於美國德州的塑膠工廠,遭當地民眾與環團指控排放塑膠顆粒,對當地水資源與漁業造成損害。美國聯邦法院認定台塑的行為違反聯邦《淨水法》(Clean Water Act),法官更批評台塑是汙染慣犯,最終處分將在9月開庭判定,台塑恐面臨最高達1.62億美元(約新台幣50億元)的罰鍰。
綜合外媒報導,美國德州拉瓦卡港區(Port Lavaca-area)居民與環團近10年來,多次以台塑在當地的工廠非法排放塑膠顆粒與其他汙染物為由,要求政府嚴懲。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Kenneth M. Hoyt日前認定,台塑在德州的塑膠工廠從2016年1月31日起排放漂浮塑膠顆粒物,此行為已違反聯邦《淨水法》(Clean Water Act),未來可能面臨最高達1.62億美元的罰款,最終判決將在今年9月出爐。
▼台塑總裁王文淵。(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法官還強調,台塑嚴重違反州政府頒發的經營許可與《淨水法》,並抨擊台塑是當地水資源的污染慣犯;對此,台塑內部還在了解中。台塑美國曾於2017年4、5月因6項污染事項,兩度遭德州環境品質委員會開罰,罰款金額約12萬美元(約新台幣374萬元)。
台塑美國公司總部設在新澤西州的利文斯頓(Livingston),旗下有三個生產廠區,分別是位在德州的康福角(Point Comfort)廠,路易斯安那州的巴頓魯治廠(Baton Rouge)及德拉瓦州的拉瓦城(Delaware City)。
(封面圖/翻攝自台塑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