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亂改3萬張保單收費方式 保險局重罰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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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因未經客戶同意之下片面變更保費收費方式,導致3萬多張保單權益受損。(圖/鉅亨網)

南山人壽因先前大砍收費員,且在未經客戶同意之下片面變更保費收費方式,導致3萬多張保單權益受損,其中約256張保單停效、2千多件保價金墊繳。而今日(18日)保險局也祭出重罰南山600萬元,並認為南山總經理許妙靜「決策失當」被停職半年。

 

由於南山人壽約有15萬件保單,而保費也都是由公司派專人到府收取,但因前年底南山人壽大砍130名收費員,改由保戶自行繳納保費,不料,卻有保戶因未注意或不同意繳費方式變更而未繳保費,造成保單超過繳費期60天後停效,或由客戶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價金)墊繳,引起極大的風波。

 

▲南山人壽因未經客戶同意之下片面變更保費收費方式,保險局也祭出重罰南山600萬元。(圖/鉅亨網)

 

而對於該起案例,保險局高層先前也表示「不能違背契約精神」,並指出,南山人壽請客戶勾選保費收取方式,再依此方式收費,就已成為契約的一部份,南山人壽要變更收費方式,必須取得客戶同意,不能強制,損及客戶權益。若片面變更保險契約事項,就是違反契約約定,且因公司未派員收費,導致保費沒有繳,是南山人壽的責任,保單不能因此失效或停效。

 

▲南山人壽片面變更保費收費方式,造成256件保單因此停效。(示意圖/鉅亨網)

 

另外,經過保險局徹查後,竟發現南山人壽有高達3萬多張保單受影響,甚至256件保單因此停效,2407件保單是用保價金墊繳。因此,保險局決定重罰南山600萬元,並認為南山總經理許妙靜「決策失當」,將其處以停職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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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都讓你亂簽名嗎?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有一名父親在13年前,當要保人代被保險人的女兒簽名投保,如今父親以「保單無效」要求保險公司退還保費,並加計利息,一審遭到駁回,上訴後竟然逆轉勝,從保險公司手上拿到保費加利息合計751萬元。

 

▲二審法院判決出爐,安聯需返還不當得利的500萬元保費及251萬元的法定利息。( 圖 / 東森新聞 )

 

在2006年的時候,一名林姓男子幫女兒保保險,透過了中信保經向安聯人壽買了2張投資型壽險,保費總共500萬元,而當時林男代7歲的女兒簽名,業務員卻沒有阻止,安聯的核保部門也沒有深究契約效力,林男便以「保單無效」上訴,一審遭到駁回,如今二審法院判決大逆轉,安聯需退還不當得利的500萬元保費及251萬元的法定利息。

 

一審法官駁回理由:
(1)中信保經的業務員代替安聯招攬保險,並代收保書並不負責核保,業務員不見得清楚了解,契約是否符合生效條件。

(2)2006年林男的女兒才7歲,林男身為法定代言人,並沒有積極舉證安聯在明知要保書代簽會「保單無效」,還惡意收取500萬保費。

(3)2010年林男就曾對連動債保單不滿意而向安聯投訴,當時安聯提出用旅遊券等補償虧損金額,但林男拒絕,要求解約並退還保費、利息,因主要爭執的點在安聯如何解決保單虧損的問題,並沒有提及代簽保單之事。

(4)2014年林男向評議中心申請,要求安聯退還當下的保單現存價值加利息497萬元,安聯最終在2016年將500萬元保費全額退還,林男不應該再要更多。

 

林男上訴後,在二審勝訴:
(1)根據《保險法》第105條規定,應讓被保險人親簽來決定意願,所以即使是法定代理人代替簽名,都不符立法意旨,故主張契約無效是合理的。

(2)中信保經代安聯招攬保險,應視為安聯的代理人,在簽約當時除了簽名以外,其他手寫部分都是業務員填寫的,故業務員應該知道需親自簽名,而安聯更是無法推託,應退還保費500萬元加法定利息251萬元。

(3)法官認為業務員任由林男代簽名而沒有阻止,安聯的核保部門也沒有盡到深究契約效力的責任,無法證明林男是否有刻意隱瞞代簽。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圖 / Pixabay )

 

二審結果,法院判安聯需返還的500萬元以及42萬元配息,還要再給林男209萬元的利息,但全案仍可上訴。建議業務員簽約時,不要為了貪圖一時業績,而讓保戶代簽名,以免踢到鐵板,損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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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到,沒錢繳保費怎麼辦?保險業者建議,已有定存與保險的民眾可「跟自己借錢」,例如定存單質借、保單借款等,成本最低;但若真湊不出錢繳保費,還有6種管道解決。

 

磊山保經業務總監駱玫吟表示,民眾過年有資金調度需求,她建議可從借款利息的高低來選擇融資工具,當中以銀行定存最划算,因定存質借是以存款利率加1%或1.5%計算,推算利率約2%出頭,低於信用貸款、理財型房貸利率,相當適合有短期資金需求、且不想損失定存利息的族群。

 

以台灣銀行的牌告利率為例,未滿2年新台幣定期儲蓄利率1.07%,目前質借利率規定為加碼1.5%,因此質借利率為2.57%。

 

▲定存解約雖會損失一部分利息,但質借也要負擔貸款利息。(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不過,定存解約雖會損失一部分利息,但質借也要負擔貸款利息,究竟是質借還是解約定存較划算,則視借款金額時間而定。若借款時間比較長,或定存期間比較短,直接解約定存可能還比較划算。

 

若無銀行定存單可調度資金,駱玫吟建議考慮利率保單借款,也有機會拿到低利貸款。依各保險公司規定不同,保單借款利率大都是保單預定利率加碼一定比率,部分保險公司則採固定利率,目前各保險公司公告保單借款利率落在2.7%至9%之間。

 

此外,駱玫吟指出,通常新台幣保單借款利率低於外幣保單,民眾若想要辦理保單借款,若手邊有不同幣別保單,先選新台幣保單。不過也有例外情況,若是早期投保的新台幣壽險保單,借款利率還是可能高達6.9%之譜,建議確定選哪張保單辦理借款之前,最好先打電話向壽險公司確認,或請壽險顧問代勞。

 

▲除需要借款週轉資金外,不少民眾會遇到沒錢繳保費的問題。(圖/翻攝自Pixabay)

 

除需要借款週轉資金外,不少民眾會遇到沒錢繳保費的問題。對此駱玫吟表示,遇到這種情況有6種解決方法,包括變更繳費方式、保單自動墊繳、降低保額、減額繳清、定期展期、暫時停效。

 

所謂變更繳費方式,是將原來設定年繳的保單,改為季繳或月繳,暫時遞延繳費壓力,缺點是全年度保費支出將高於年繳型態。自動墊繳是以保單本身的價值準備金先墊支應繳保費,優點是保單型態、保額、保障年期不變,但需留意若墊繳過頭,將使保單失效。

 

降低保額是保戶向保險公司提出需求,例如保額降低一半,則保費通常也會減少一半,可減輕大筆金額繳費壓力。減額繳清與降低保額相近,但申辦後,就不必再繳保費,因保險公司將依提出申請當時保價金重新計算保額,因此保額會降低。

 

▲若資金缺口時間沒超過2年,可以考慮暫時停效。(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定期展期也是申辦後即不須再繳保費,展期時間不得超過原契約滿期日,但保單從終身險變成定期險。至於暫時停效是利用保單延遲繳費而停效,依保單條款規定,要保人在停效日起2年內,得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即不得申請復效。

 

駱玫吟提醒,若資金缺口時間沒超過2年,可以考慮暫時停效,但得承受兩大風險,一是停效期間,無法享受保障,二是萬一忘記在兩年後申請復效,再也無法提出申請。

 

在6種方法之中,駱玫吟最推薦的是減額繳清,原因是仍可享有保障,尤其是終身保障不致變成定期保障,但缺點是保額減少,因此一定要定期檢視保單,例如在每年年底時,適時視個人經濟能力補充足夠的保障。(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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