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第三度查獲中資龍峰違規投資大同股票,開罰402萬元,三次下來已經累積裁罰超過千萬!並要求停止股東權,且限定半年內要出清18.01%的持股!
金管會出招查出中國大陸企業龍峰國際,再度偽裝外資,違法繞道購入大同股票共18.01%,金管會開罰402萬。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018.08.23):「以新興市場每一個國家的基本面狀況,我個人覺得會決定了最後外資是不是會回流到台灣來。」
▲大陸企業龍峰三度非法取得大同股票。(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龍峰國際分別以永豐金、元大、大華繼顯、帕米爾思資本、金英五家證券,三度非法取得大同股票。泰和法律事務所律師連堂凱:「一般陸資或者是外國資金要進來台灣做投資的話,應該經過外國人投資條例,經過投審會來做審查,已經超過10%,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5條規定。」
▲3次非法持股,已累計罰款1000萬以上。(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3度繞道非法買股,2017年5月第一次被逮買入大同持股4.06%,開罰60萬,同年12月再度被逮,持股甚至超過18.5%,合計裁罰582萬,加上這次的402萬,合計罰款逾千萬。
泰和法律事務所律師連堂凱:「實質由龍峰所持有,那針對在台灣持有的大同公司的股票,做為我們今天行政罰追償的對象,那如果說龍峰在這邊又設了一道防火牆,那沒有辦法去實質判斷,那可能就沒有辦法追償。」
▲金管會的要求和大同公司的回應。(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不僅裁罰金管會也要求龍峰停止股東權,並在6個月內清光持股,相關人頭帳戶也都要被清查,對此大同公司則表示,要等收到金管會裁罰書後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