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萬加到29萬!神鬼情侶2年爽詐鴻海84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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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女子轉調到三創數位公司任職,仍以同樣手法詐領薪水。(圖/取自Google Map)

離職了還能繼續領薪水?台北市一名黃姓女子過去曾在鴻海集團旗下的世達發科技公司擔任人資,不料,她卻利用職務之便偽造薪資明細,不僅每月幫自己和男友加薪,就連後續轉調到同集團的三創公司,男友離職後,兩人還能繼續領世達發的薪水,2年來一共騙走2間公司高達842萬元。

 

據了解,黃姓女子從2012年4月開始在世達發科技公司擔任人資管理師,工作內容為登錄員工資料進薪資系統、結算、資遣費核算請款等,而她的張姓男友也在2013年1月到世達發擔任約聘人員。不過,之後因世達發公司辦理解散,黃姓女子同年4月則到鴻海集團旗下的三創數位公司任職,張姓男子則是選擇離職。

 

▲直到世達發科技公司在進行清算時,才發現員工扣繳憑單出現異常,並被2人詐領530萬元。(示意圖/鉅亨網)

 

然而,世達發科技公司在進行清算時,卻發現員工的扣繳憑單出現異常,黃姓女子在2012年6月至2013年8月間,藉由每月製作前開薪資明細表、請款單、受款帳戶明細表等文件之便,故意在薪資明細表上「實領合計」、「實發金額」或「應發金額」欄位輸入不實資料,不僅讓自己的月薪從每個月3萬元,加薪到 14萬到29萬元不等,該名女子也順便幫男友加薪,2人一共詐領世達發共530萬元。

 

此外,黃姓女子在轉調三創後,也用同樣的手法詐領薪水和獎金,還讓根本沒在三創上班的男友也領了26萬元的獎金,並且截至2014年3月,黃女和張男一共詐領了三創312萬元。因此,世達發也提出訴訟控告黃女和張男涉嫌詐欺等罪,向兩人追討530萬餘元,三創則向兩人追討312萬多元。

 

▲士林地院認定,張姓男子對於自己帳戶有異常款項流入,不可能不知情,因此判兩人均須歸還842萬元。(示意圖/取自pixabay)

 

不過對此,黃姓女子卻是否認詐領一事,辯稱她是經過上司指示,才會將那些款項匯入個人帳戶,作為發放工讀生的薪資、開工紅包、年終獎金等用途,張姓男子則辯稱帳戶都是黃姓女子在用,他完全不知情。

 

但士林地院認定,張姓男子對於自己帳戶有異常款項流入,應可推測出是黃姓女子利用同一手法詐欺的金錢,所以不可能不知情。並且,判決也指出,兩人需還2間公司842萬;至於刑事部分,依詐欺等罪判黃姓女子應入獄服刑3年10月,另有1年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48萬元。而張男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得易科1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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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7歲的胡姓女子,在2013春節後,因個人投資失利,竟然動起歪念頭,挪用公司款項多達76次,等到兩年後被公司發現時,已侵占總額725萬餘元,最終遭法院判刑3年6個月(其中2年得易科罰金)。

 

女孩變內鬼!帳密交給23歲會計 公司2年遭侵占725萬

▲一名年輕女會計挪用公司款項多達76次,總額725萬元。(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胡姓女子自2011年開始任職於台中某物業公司,擔任公司會計,主要負責員工薪水發放、公司請款支付和匯款等等,2013年因為個人資金缺口,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合作金庫及富邦銀行的網路帳戶密碼,挪用公司款項至個人帳戶76次,在2015年被抓到時,金額已高達725萬餘元

 

該公司在2015年發現有異狀,經過清查核對相關帳戶資料過後,發現胡姓女子的罪行,後來她個人也坦承,並已歸還部分252萬元。

 

▲該女子被判處得易科罰金2年,不得易科罰金1年6月。(圖/pixabay)

 

法官斟酌被告仍年輕,透過正常管道投資賺錢,但是圖謀非法侵占他人款項,以彌補個人資金不足,造成該公司重大財物損失。所幸胡姓女子最終有坦承罪刑,有良好態度,根據472萬餘元尚未歸還告訴人,以及其高職畢業教育程度,所犯次數76次,判處得易科罰金2年,不得易科罰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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