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附車位,但若是沒有自用車,地下室停車格可不一定能自己拿來放雜物或停機車,若違反恐怕會挨罰4至20萬元,而且也不是用不到就能把車位單獨賣出,限制很多。
▲大樓停車位,大小多為225*575公分。(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桌子椅子全堆在地下室,但究竟自己買的停車位,能不能放雜物或停機車呢?民眾:「每一個車主,他必須要有一個迴轉空間,應該做一個這一方面的制止。」民眾:「有人停機車,但是就是有規劃多少。」一般大樓停車位,大小多在225*575公分,要汽機車雙停,空間很有限,而且得依約定使用,不是自己說了算。
台灣物業管理學會副秘書長郭紀子:「一個公共空間約定專用,那麼我們還是要遵守相關的法令和社區公約的規定,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就可以處罰4到20萬。」停車位學問多,屬於共同持分,就算自己買車位都得約定專用,能否放寬限制停機車,得看管委會。
▲法定停車位需依約定使用。(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代銷業協理劉維明:「那我們也知道,我們下車都要開門嘛,互相比較好使用,所以一般我們是比較不允許去堆放一些雜物或作其它的用途。」但若是獎勵或自行增設的停車位,則屬獨立產權,就像豪宅地下室的這一種。
東森財經記者劉佩綺:「不過也有例外的地方,雖然在停下地下室,不過卻有一個鐵捲門的車位,這種就是屬於專有的部分,車庫裡面不管是要放東西還是停機車,都可以自行決定。」
▲是否有獨立產權,決定車位需不需要連房子一起才能買賣。(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不只使用,連買賣都有差獨立產權的可自行移轉,但若屬共同持分,想賣車位得同時也賣房。代銷業協理劉維明:「那不管這個屬於專有部份,或者是法定停車位,屬於約定專用的部分,它全部是受到規約去作規範與約束的。」停車位類型大不同,可不是買了就能隨心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