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鴻海資深副總廖萬城,今日二審被改依刑法背信罪判處1年4個月。(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鉅亨網)
前鴻海資深副總廖萬城被控向鴻海集團10家供應商索取1億6232萬元回扣,一審依證交法的背信罪判處10年6個月,經上訴,二審今天改依刑法背信罪判處1年4個月,可上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指出,廖萬城依刑法背信罪判刑1年4個月,犯罪所得新台幣逾239萬元沒收,前鴻海SMT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依刑法背信罪判刑8個月,未扣案犯罪所得逾30萬元追徵沒收。
此外,廖萬城及鄧志賢被控收受幾家廠商回扣部分,改判無罪;同案被告陳志釧及郝緒光改判無罪,其他上訴駁回。二審尚未公布改判理由。
▲前鴻海資深副總廖萬城被控向鴻海集團10家供應商索取1億6232萬元回扣。(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全案緣於,鴻海集團旗下SMT(Surface Mount Technology,表面組裝技術)技術委員會高層涉集體、長期向材料供應商索回扣逾億元,檢警調民國103年1月發動偵查,陸續聲押時任SMT副主委、前資深副總廖萬城,以及中間人白手套郝緒光獲准。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廖萬城透過郝緒光從98年7月至100年12月間,向鴻海集團的10家供應商,依交易金額的一定比例,違背職務收受供應商給付的佣金(回扣),總計收受1億6232萬元。
▲中間人白手套郝緒光,在一審時被判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105年10月底依證交法的背信等罪嫌,合併判處廖萬城10年6個月徒刑;郝緒光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一審判處同案被告資深經理蔡宗志1年2個月徒刑、SMT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3年徒刑、SMT資深經理陳志釧1年徒刑、SMT工程部經理游吉安則獲判無罪。
前鴻海資深副總廖萬城涉在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在鴻海生產iPhone 4s期間,透過白手套郝緒光,向鴻海集團10家供應商索取1億6232萬元回扣。台北地院今(31日)依違反證券交法,判廖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追繳所有不法所得,郝緒光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據了解,廖萬城事後僅繳回7232萬元不法所得,同時僅承認收錢,否認對供應商放水,廖萬城還說︰「對不起郭董,不該拿那些錢!」同案被告資深經理蔡宗志1年2個月徒刑、鴻海集團旗下SMT(Surface Mount Technology,表面組裝技術)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3年徒刑、SMT資深經理陳志釧1年徒刑、SMT工程部經理游吉安則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檢方追查發現,前鴻海資深副總廖萬城利用掌管鴻海事業群,每年高達10億美金的採購權限,透過郝緒光向鴻海供應商索取回扣,包括8家台資、2家中資。起因竟是,台商郝緒光為拉攏和鴻海主管廖萬城、鄧志賢的關係,常找廖萬城打麻將,並刻意輸錢,也常帶鴻海高幹唱到處花天酒地,再伺機遊說廖、鄧向供應商收回扣。
▼前鴻海資深副總廖萬城,涉向10家供應商索取1億6232萬元回扣。
廖萬城、鄧志賢、郝緒光3人前年5月被起訴後,分獲法官裁定各以3600萬元、3500萬元及500萬元交保。後來,廖萬城又被檢調查出於2006年至2011年間,辦理錫條、錫膏及機器採購時,向總代理健威特公司索取7千萬元回扣,去年底再被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罪追加起訴。
▼台商郝緒光常找鴻海高幹打麻將,並刻意輸錢,藉此拉攏關係。
▼鴻海集團旗下SMT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被判3年徒刑、SMT資深經理陳志釧1年徒刑。
▼SMT工程部經理游吉安(左)則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