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咖啡師,7月底騎車下班途中自摔,警方到場後對他進行毒品唾液快篩,騎士指控遭連續採集唾液5次,最後驗出大麻陽性,當場遭扣車、扣牌並送辦。不過後續尿液檢驗確認陰性,地檢署也作出不起訴處分,騎士認為仍得自行跑流程領回車牌、手機,生活與工作也受到影響,相關損失只能自行承擔。
員警獲報騎士車禍自摔,到場後對他進行毒品唾液快篩,過程中重複採集唾液,最後驗出大麻陽性。
員警當場向騎士宣讀權利,並以公共危險罪嫌處理。騎士喊冤,強調自己從未碰過毒品,卻仍被依毒駕送辦,兩個月過去才等到不起訴,確定尿檢 是陰性。
當事自摔騎士回憶,員警當時不斷重複採集他的唾液,前後大約有五、六次以上,讓他感覺警方似乎一直想驗出陽性結果,也認為警方當下就認定他有吸毒。
7月23日,騎士行經林森南路地下道,為了閃避機車不慎自摔。被員警懷疑涉嫌毒駕,不只警局、地檢署走一遭,身為咖啡師的他,通勤、工作都被影響。
當事自摔騎士指出,跑地檢署的流程、領回手機,還要到台北市交通裁決所重新申訴罰單,再跑到新北市板橋交通裁決所申訴,每天就是處理這些流程。
騎士解釋,平時有在服藥,但真的沒有碰毒,儘管收到不起訴處分,後續程序還是得自己跑,等於這段時間造成的損失都得自己承擔。
他也提到,後面的流程基本上趕不上警方處理的速度,認為基本教育需要加強。在事實還沒有證明之前,警方就認定他是吸毒犯,甚至認為檢測10個陽性,就代表10個人都有吸毒,不可能是偽陽性。
中正一仁愛派出所所長張寶元說明,分局員警執行唾液快篩檢測,符合取締毒駕作業程序,本案依照尿液檢測結果,施用毒品駕車屬實,分局仍依程序製單舉發。毒駕案件最終不起訴,但騎士認為,後續處理流程仍對生活造成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