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騎士晚間8點多行經民族一路時,突然遭到強烈閃光照射,導致瞬間視線受阻。事後檢視行車紀錄器才發現,原來是警方蹲在路邊停車格執行測速取締。該路段限速40公里,騎士因超速40 公里以上,面臨1萬2千元的高額罰鍰。騎士控訴,測速閃光過亮已影響行車安全,且限速標誌疑似遭公車站牌遮擋;警方則回應設置一切合法。
騎士行經高雄民族一路,在筆直道路上行駛時,眼前突然竄出一道白光,彷彿被相機閃光燈近距離捕捉,騎士視線一度受阻。他當下轉頭並未發現異狀,事後查看行車紀錄器的後鏡頭才驚覺,警方竟蹲在停車格內,為他拍下了一張代價昂貴的「追焦照」。
騎士:「當時被拍的時候,那個閃光閃到我,我在騎乘的時候直接打下去,後照鏡打到我臉上,我整個嚇到,0.4秒根本完全看不到路,真的太誇張了。」 騎士不僅指控閃光太亮,還質疑路段速限標誌不明顯,認為過了華夏路後的40公里限速牌被公車站牌遮擋,在夜間燈光昏暗下,根本難以察覺。
員警當時就是蹲在這個點執行測速取締,其實距離100公尺遠的公車站牌,那邊就有設置警告標誌。
附近住戶也表示:「限速標誌更明顯一點或許會比較好啦。」 另1名住戶則認為:「像現在這種車速都滿快的,我覺得40可能有點困難。像我不會被抓是因為我家在這邊,所以我大概到前面就會減速了,罰1萬2千元只能認命吧。」
由於民族一路採汽機車分道,平日車流量極大,路口皆設有機車限速 40 公里的標誌。左營交通分隊小隊長施富國回應指出:「測速設備置於合法停車格內,並無違規擺放;閃光燈為違規人背後儀器擷取車牌之瞬間閃光,並無影響駕駛視線之疑慮。」
警方強調設備架設並無違規,至於閃光燈是否真的過亮導致危險,騎士仍可向裁決中心提出申訴,由公正第三方進一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