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日前發生一起執法與救護衍伸的爭議。一名32歲上班族,今年1月於西門町街頭路倒嘔吐,民眾見狀通報救護車到場,現場警方懷疑該男酒駕且生命徵象正常,家屬到場後也簽名拒送,之後由警方將男子帶回派出所「拒測」以裁處。孰料後來男子狀況急轉直下,經送醫後才發現男子是「自發性腦出血」,送醫時已命危。家屬透過媒體報導質疑警消救護程序草率,將病發反應誤判為酒醉消極配合,憤而對當時5名在場警員和2名消防員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對此北市萬華警方遭早表示,本案2月3日已報請臺北地檢署偵辦,並視偵審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事發在今年1月15日下午1時許,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與消防局延平分隊接獲報案,指西寧南路有一名男子路倒。救護人員抵達後,發現杜男坐在路邊嘔吐,檢測血氧、血糖、血壓等數據均正常。
由於杜男當時騎乘機車停在路邊,現場員警與救護人員均聲稱有聞到「酒味」。當時杜男神情恍惚、無法清楚對話,救護人員在現場等候家屬約一小時,杜妻抵達後,在警消評估「數據正常」的情況下,簽署拒絕送醫。

警方隨後依據「取締酒駕拒測程序」,將疑似酒後駕車的杜男帶回派出所。在所內期間,杜男始終無法配合吹氣酒測,且對於員警的詢問毫無反應,被警方視為「罕見的消極拒測案例」。
直到當日下午4時許,員警發現杜男狀況有異,主動聯繫119送往中興醫院。經院方抽血檢驗,酒精濃度竟為零,進一步檢查才發現杜男是罹患「自發性腦出血(腦溢血)」,當時的嘔吐與無法回應皆是中風前兆。

杜男家屬不滿表示,杜男才32歲且妻子剛懷孕,卻因警消的判斷失誤延誤就醫,家屬認為,救護員與員警不應僅因「懷疑有酒味」就判定為酒駕,而忽略了腦部病變的可能,家屬堅持針對現場處理的5名員警及2名消防員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希望檢方能釐清真相,避免下一個受害者出現。
萬華分局表示,為求公允,全案業於今年2月3日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將視偵審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分局強調,未來將加強教育訓練,要求員警在處理類似個案時,注意執勤技巧與服務態度。目前,地檢署正針對警消在場之處置、現場有無誤導家屬簽名,以及判斷杜男是否有飲酒之依據進行深入調查。
對此北市消防局表示,本案依規定進行生命徵象評估,各項數據均正常。配合員警聯繫家屬到場,過程中持續詢問是否身體不適需送醫,家屬到場後,由家屬簽名拒送。後續依司法調查程序,配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