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五點多,兩輛機車突然停在巷口疑似出車禍,前方騎士下車輕輕把車輛放下,原以為車禍雙方當下會有火藥味,但這名騎士似乎很冷靜,破壞肇事現場把車牽到一旁巷子內,這時候騎士才報警,稱他們剛剛出了車禍
這名自稱被撞的騎士供稱,他的排氣管遭到後方車輛撞擊,但警方看車輛的現場照片,排氣管並沒有撞擊的痕跡,再加上雙方都沒有提供撞擊瞬間的畫面,於是員警調閱監視器,這才發現原來兩個人是聯手製造「假車禍真詐保」。
男子拿著交通事故登記單上網填寫「保險理賠書」,而根據保險業務員證詞,出車禍的雙方是好朋友,種種證據都顯示一切是為了詐保。
警方事後致電給騎士,他被戳穿後還在電話中跟員警說「不然就當沒這回事好了」,最後兩嫌被雙雙送辦,判處拘役50天,緩刑兩年,還得向公庫支付3萬元。
律師李育昇:「製造假車禍並企圖詐領保險金,可能會涉及詐欺取財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合併處罰是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本件並沒有成功詐領到保險金,屬於詐欺未遂,法律上也是要處罰的。」
想要透過車禍拿到理賠金,需要事故雙方資料,警方提供的事故聯單還有車廠提供的驗車證明等。也就是說沒有那麼簡單,嫌犯這下詐保失敗背上刑責,連荷包也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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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