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被獨留在家」墜樓亡 單親爸嚇傻被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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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4月發生一起家庭悲劇,大同區1名曹姓單親父親出門參與社區會議,獨留3歲女兒在家睡覺,怎知女兒意外從7樓住家不慎失足墜樓,最終因出血性休克身亡。案件交由士林地檢署偵辦,近日偵結,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將曹男起訴。

▼警方獲報北市女童獨自在家,失足墜樓。(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Unsplash)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方起訴書指出,北市曹姓男子去年和妻子離婚後,獨自撫養3歲女兒,在今年4月25日晚間6點左右,他從幼兒園將女兒接回大同區住處後,於7點40分許獨留女兒在家睡覺,出門參加社區會議,怎料卻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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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晚間8點,女童起床後看不見曹父身影,爬上住家房間窗戶,隨後不慎從7樓墜落至人行道,保全人員見女童倒臥血泊立刻報警。警消到場發現女童頭部外傷、意識不清,立即送醫院搶救,最終因出血性休克被宣告死亡。

▼女童爬上住家窗戶,不慎墜樓身亡。(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Unsplash)

曹男當時發現社區外墜樓的是自己女兒,當場嚇到不知所措,事後檢方展開調查,經相驗後簽分及曹男前妻提告,全案進入偵查。曹男面對審訊,坦承自己是女童主要照顧者,並於事發當日獨留女兒在家,檢方根據前妻證述,以及屍體相驗說明等相關蒐證,日前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將曹男提起公訴。

▼女童倒臥人行道,父親得知後悲痛不已。(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Unsplash)

獨留兒童在家相關法規

根據《衛生福利部》的資料,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六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他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違反規定的父母親或照顧者,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9條,處罰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依102條接受8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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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北市 墜樓 女童 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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