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高中生在前年耶誕夜時,邀請心儀的女同學到KTV參加自己生日派對,但派對結束後,竟將女同學載回住處性侵得逞,事後,男高中生的爸爸想息事寧人,就塞了1萬元紅包給女同學,女同學的媽媽擔心事情傳開,也草草簽了「和解書」,但女同學心理受創嚴重,因此法院認定和解非女同學真實的意願,依強制性交罪判男高中生3年2個月。
判決書指出,男高中生於2017年12月24日晚上舉辦生日派對,除了邀約許多同學及朋友,也邀了心儀的女同學一起慶祝,在派對結束後,他以天亮後載女同學去學校上課為藉口,帶女同學返回住處休息,但到了凌晨3時許,他突然獸性大發,自後方抱住女同學、強脫對方衣褲,不顧女同學反抗、哭泣、掙扎,性侵女同學得逞。
▼男高中生不顧女同學反對,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女同學遭到性侵後,趁機打電話給友人求助,友人立刻趕到男高中生的住處救人,並報警請警方到場,然而,當時與男高中生的父親還硬塞了1萬元紅包給女同學,希望女同學能讓事情過去,不要鬧大,兩週後更找了女同學及其母親簽立「和解書」,載明雙方是「合意性交」,而女同學的母親因擔心事情傳開,因此也同意簽下和解書。
▼女同學案發後經常無故想哭。(示意圖/Pixabay)
但檢方追查發現,和解並非女同學的真正意願,因為女同學在案發後經常「突然就想哭」,經傳喚被害人審判程序到庭,也都以不願看到被告而拒不到庭,且還供稱:「媽媽不希望我受傷害,怕事情鬧大,大家會知道。」因此,法院最後仍依強制性交罪判男高中生3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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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