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一名張姓鄉代的兒子,2年前趁著醉意性侵女子,事後還以鄉代之子身分到被害人住處嗆聲,警方上前勸阻他也不放在眼裡,事後被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處4年徒刑,但他不服上訴,昨(26)日法院駁回,維持判決。
張姓男子:「打電話給我老爸,把我銬回去啊,你不是現在在問?我老爸是鄉民代表啦,這樣你要不要銬回去?」
▼張姓男子語氣囂張,以挑釁的方式叫員警將他銬回去。(圖/東森新聞)
對著員警大聲咆嘯,他就是宜蘭縣一名張姓鄉代的兒子,靠著老爸在地方上的權勢到處炫耀,兩年前趁著醉意性侵一名女子,事後又拿鄉代之子身分到被害人住處要脅對方,警方將他帶回警局,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判處4年徒刑。
回顧事發當時,2017年3月張姓男子長期在一間檳榔攤消費進而認識被害人,時常和對方吹噓自己老爸是鄉代,隨後又將對方約到住處,趁著醉意性侵,過程中還不斷開口汙辱,讓被害人不堪受辱,決定提告,引發張姓男子不悅,跑到住處理論,就連員警上前勸阻他也沒放在眼裡。
張姓男子:「你不是要處理,警察說要處理喔?」
警方:「對啊。」
宜蘭地院在一審時認為張姓男子性侵犯行明確,事後也沒有悔意,多次拿鄉代之子身分壓迫員警,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判4年有期徒刑,嗆警部分則依照妨害公務判處3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但張姓男子對性侵判決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則認為沒有不妥,維持判決。
▼張姓男子性侵犯行遭法院判決4年有期徒刑。(示意圖/東森新聞)
記者:「那你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
張姓鄉代:「沒有啦,應該是男女關係而已吧。」
仗著自己爸爸是鄉代,目中無人,事後張姓鄉代也切割父子關係,要兒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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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