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假成真悲劇了!一名網友表示,自己的朋友年薪破百萬,而且還能正常上下班,如果加班也會有加班費,是相當理想的工作,因為最近公司接大單,加上人力不足,因此朋友想說提離職,藉此測試主管底限,希望能爭取到加薪,沒想到最終結局超慘,原PO無奈表示,現在朋友只剩3條路可以走,希望能詢問網友意見,貼文也引起討論。
網友在社群網站《Mobile01》貼出標題為「朋友提離職沒被慰留!!!這樣的主管是不是很過份!」的文章,他表示,自己的朋友在一家不錯的公司上班,公司最近剛接到大單,「人力缺口補不上,還有經驗斷層,新人還在受訓要勉強上手也要至少1年,他想說把握時機向主管口頭提離職,意在測試主管底限,以人力不足現況逼公司釋出更多資源福利」,不過朋友沒想到,在他向主管提出離職時,主管只問了他離職原因,就告訴他依公司流程需要30天前提出離職申請。
▼原PO的朋友提離職,沒想到主管不慰留他,圖非當事人。(示意圖/pixabay)
原PO激動表示:「最好勞基法有30天規定啦,完全沒有留他!X!連表面功夫都不作,他X的什麼主管,演下戲都不願意,是在跟人家當什麼主管啦!」原PO說,由於這份工作不僅年薪破百萬,還可以正常上下班、報加班費,而朋友因為剛買房,還有房貸要繳,「短時間也無法很快找到同等CP值的工作,他現在有點騎虎難下」,他們更想了3條方案,「第一是真的離職,然後去勞保局投訴公司規定30天前離職預告違法、二是耍賴裝傻,因為公司正式離職程序是要上電子系統簽出到總管理處,他只有口頭提出不算數、三則是越過主管,去跟更高層投訴他直屬主管,因為他們公司人事上有不成文規定:只要有人提離職,都要深入詳談了解原因而且至少慰留1次,直屬主管的作法顯然牴觸公司用人準則和文化!違反規定!」
▼原PO全文。(圖/翻攝自Mobile01)
不過許多網友看完,都覺得朋友應該認命,紛紛留言:「辭了快點去外面找工作,比較不會那麼難看」、「誰規定手下提離職,主管就一定要做表面功夫挽留」、「如果你朋友是將才,真值年薪百萬以上,主管才會想留」、「那代表你朋友在主管跟老闆心目中沒份量」、「向公司提離職就如同夫妻提離婚一樣,考慮清楚,不要把提離職(婚)當成談判的武器,不小心就會輸得很難看 ! 」、「真的有成文規定的勞工離職預告期,這你都搞不清楚了,還要告人?」、「就當學一次教訓,到下個公司記得不要衝動,三思而後行。」、「這種事很多人幹過吧!往往輸家是自己喔」。
▼網友紛紛留言。(圖/翻攝自Mobile01)
▼網友發表看法。(圖/翻攝自Mobile01)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