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試車單親媽媽」不給錢一原因獲判無罪
。一審法官認為,賴男有支付包養費的經濟能力,且雙方洽談時,並沒有約定支付包養費的時間與包養期限,由於單親媽媽在第一時間沒有拿到錢,就多次打電話催款,逼辦副卡,還威脅報警,雙方鬧翻,導致賴男不願負錢包養,難以認定他一開始就有詐欺犯意,想騙砲,因此判決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指賴男聲稱他希望單親媽媽履行整個月的「約會」「性服務」,他若滿意再付錢,無騙砲動機。對此,檢察官質疑,若賴男不滿意,其包養對象豈非「作白工」?檢方強調此說詞悖於常理,其行為就是以高價包養為誘餌,行白嫖、騙砲之實;但台中高分院法官見解與一審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