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換現「一魚三吃」手續費、轉賣價差涉詐、重利
受害者就是銀行,必須承擔龐大呆帳。」刷卡換現金案例層出不窮,台中曾有知名賣場幹部勾結集團,刷卡金額高達7000萬,最後檢方起訴12人,也曾有集團找卡奴買王品餐券、賣場禮券換現金,警方收網,搜出市價近千萬餐券。律師蔡秉叡:「他並不是消費的行為,而是實際上是想做借貸的行為,銀行在付款給商家的時候,是陷於一個錯誤的狀態而付款,因此他是有詐欺行為存在,中間「轉賣」的價差就等於集團所收到的利息,集團是可以構成重利罪的。」如此一來,集團賺取手續費、商品轉賣差價,再把發票賣出,「一魚三吃」,民眾可別以為只是單純換現金,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