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戀小鮮肉!反遭恐嚇討錢「月噴58萬」結局曝
有從人妻身上拿取58萬9,000元,但絕對沒有恐嚇取財的意味,兩人單純是民事借貸引起的糾紛。對此,法官則認為,由吳男與人妻的對話紀錄截圖中可見,吳男僅不斷向對方提出借錢要求,就算人妻已明顯告知其無金錢可借時,吳男仍一昧要求交付金錢,此能清楚知悉,這非為一般借貸該有的對話情節。。因此,法官認為吳男以恐嚇行為,索取不法利益,造成他人心生畏懼,法治觀念淡薄,其行為實在不可取,嚴重觸犯刑法第346條第1項之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0個月。其中,因吳男已返還人妻1萬5,000元,剩餘的57萬4,000元將列為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