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抱怨公司!聊天紀錄遭老闆偷錄求償20萬結果曝
3.5萬,總共4.5,萬約20萬新台幣。。對此,小劉等3人辯稱,小林未經允許私自在公司電腦上查看他的私人聊天紀錄,侵犯隱私權,因此證據不具合法性。更指出,該聊天群並非工作群,而且只是私下調侃,並沒有辱罵,聊天內容多是對公司制度、管理方式的吐槽,以及群內成員生活相關話題,群組成元一共5人,除了小劉等3人,還有2人是交情比較好的同事,並沒向不特定的多數人進行公開傳播,所以沒產生小林所說的負面影響。法院審理發現,小林透過小劉電腦的自帶錄影功能取證,在2021年5月小劉離職後,因為電腦中的微信未登出也沒關機,因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