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分產怕子女不孝?律師教1招自保:送出去也能要回來
面,「舉證對方沒有盡到所附的條件」也相當關鍵,如果父親送兒子一棟房屋,要求兒子盡扶養義務,也有白紙黑字寫下來,結果兒子沒有盡到扶養義務,父親一狀告上法庭,兒子「被告方」可能主張有給爸爸現金,或每月支付孝親費,但沒有說好金額,恐會讓法官不容易判斷。蘇家宏提醒,多數人下意識地會覺得,送給子女房產、錢財,子女就會很感激地孝順照顧,但其實不一定,如果不想讓自己淪落為「住鐵皮屋」的下場,在贈與財產給子女時,若有希望對方要遵守的事情,就要先約定好,「把規則講在前頭,平安生活在後頭」。若想要增加保障,贈與契約所附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