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男旅外遊學躲兵役!36歲「除役」才返台 下場出爐
6歲達除役年齡後才返國,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他坦承犯行,過去並無前科,因此依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並於判決確定起1年內,支付公庫新台幣30萬元。判決指出,王男在民國91年6月21日出境就學後,依法規定在海外就學最高年齡為30歲,但他僅於93年12月至隔年1月間短暫返國,之後便未再返國,民國106年至107年間,雖收到兵單,要求他返國依法接受徵兵處理,但他仍未按時返國,直到去年11月18日,以年滿36歲,達兵役法規定的除役年齡後,這才返國。。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王男以求學名義申請核准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