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黑白條紋洋裝女子與另一位穿白衣男子發生
爭執互相扯著包包僵持不下,這名女子就是2016年在
新加坡傳出酒醉鬧事的黃姓
台灣女子。黃小姐當時拒付車資,不但對
司機又踢又打還爆粗口,連另一名來勸架的女保全也被黃姓女子拳打腳踢,左手甚至還被黃小姐咬傷發酒瘋還連傷二人。
讓黃姓女子後來遭新加坡國家
法院指控2項蓄意傷人罪,以及2項牴觸防止騷擾罪,調查一年後現在最終判決出爐。新加坡法院2號宣判黃姓女子入獄服刑3個禮拜並罰款1000元新加坡幣,約台幣2萬2。根據「聯合早報」報導,黃姓女子聽到判決後當庭爆哭,和鬧事時發狠嗆聲模樣相比判若兩人。
黃姓女子的辯護律師表示:「她在新加坡從事的金融經紀工作時常需要應酬,當時喝太多才會如此失態」不過造成傷害已是事實。現在判決出爐,黃姓女子即便在法庭落淚後悔,還是得接受新加坡法律制裁,為自己酒醉衝動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