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北海道旭川市一名23歲的無業女子內田梨瑚,因不滿17歲女高中生把她的照片上傳社群,於2024年4月將女高中生帶到車上監禁施暴,隨後將其帶到橋上逼全裸拍片,最後致其墜河身亡。全案近日審理結束,檢方向法院求處27年有期徒刑,判決將於22日出爐。
綜合日媒報導,起訴內容指出,內田因不滿被害人未經同意將含有自己影像的照片上傳至社群媒體,於2024年4月18日晚間至19日凌晨期間,夥同另一名女子將被害人帶上車後監禁並施以暴行,期間之後將其帶至旭川市神居大橋,強迫她脫去衣物並拍攝影片後,要求她坐在橋梁欄杆上,並說出「掉下去吧」、「去死吧」等語,最終導致被害人墜落河中溺斃。
法庭審理期間,內田承認監禁罪,但否認殺人罪及不同意猥褻致死罪,她主張自己把被害人留在橋上後就離開現場,不過共犯女子作證,是內田將女高中生推落河中。檢方主張,即使無法證明存在直接推落行為,被告等人長時間監禁、施暴及威脅恐嚇等一連串行為,最終造成被害人墜橋死亡,足以構成殺人罪,且具有故意及共謀。辯方則強調內田並無預謀、沒有殺意,也未實施殺害行為,不應將全部責任歸於她。
庭訊中,被害人父親表示家屬至今仍承受失去女兒的悲痛,請求法院作出符合女兒期望的判決;內田則是落淚道歉,表示對於傷害被害人並奪走其未來人生感到抱歉,今後將持續面對自身罪責、反省、道歉及贖罪,但強調自己沒有殺意,也未將被害人從橋上推落,是否構成殺人罪仍應由法院判斷。檢方向法院求處27年有期徒刑,判決將於22日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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