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通過《台灣保證實施法案》(Taiwan Assurance Implementation Act),進一步強化美方對台政策的透明度與穩定性,白宮在2日也證實,總統川普已經簽署這項法案,法案核心是要求國務院定期檢視並更新與台灣往來的相關指引,讓美台關係不再因文書過時或行政部門的限制而受到影響。《EBC東森新聞》為您整理相關懶人包重點一次搞懂。

美國在 2025 年通過並由川普總統簽署的《台灣保證實施法案》,是對 2020 年《台灣保證法》的制度化強化。過去《台灣保證法》僅要求國務院做一次性檢視,無法真正鬆綁美台之間自 1979 年以來遺留的各項交往限制,例如台灣高層官員不得進入國務院、美方官員不得在聯邦機構內會見台灣代表等。
隨著當前美台關係在安全、經濟與半導體等領域快速發展,新法要求國務院每五年定期檢討對台交往準則,並提出解除不必要、過時限制的具體方案,使美台互動從行政內規轉為法律化、可預期的制度,象徵美國正邁向讓雙方往來「正常化」的重要一步。
原本法律只要求國務院做「一次性」檢視,新法則要求:
1、國務院至少每5年進行一次審查與台灣往來的指引
2、檢討後90天內須向國會提交更新報告
3、重新發布最新指引給美國行政部門
檢討內容包括目前仍存在的美台官員互訪、官方互動、軍事與外交交流等限制。
指引是否充分反映國會的立場,例如認定台灣是透過自由、公平選舉產生的民選政府等重要原則,以及說明美方如何尋找機會解除美國對台灣自我設下的交往限制,例如官員互動、訪問層級等,並提出「解除這些不必要、過時限制」的具體方案。
主提案人:共和黨眾議員魏格納(Ann Wagner)
原始共同提案人:民主黨眾議員康諾里(Gerry Connolly)、民主黨眾議員劉雲平(Ted Lieu)
5/5 眾議院無異議通過
5/6 送交參議院
11/18 參議院一致同意通過
11/21 送交美國總統川普
法案於今年2月21日在眾議院提出,5月初便在眾議院以無異議方式通過,進入參議院後,也同樣在11月18日以一致同意快速通過,11月21日正式送交總統川普,而川普也在2日簽署這項法案,被視為深化美台關係的最新立法進展。
外交部
外交部長林佳龍今(3)日對此表示誠摯歡迎,並對美方的支持表達感謝,強調法案生效象徵台美關係再進一步,也是雙方關係正常化的進一步發展,讓雙方交往更加完整,外交部將持續在台美良好關係的基礎上,秉持互信、互惠、互利的原則,與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保持密切溝通,穩步推動雙方在各領域的全球合作夥伴關係。
外交部說明,繼美國聯邦眾議院於今年5月5日審議通過《台灣保證實施法案》(Taiwan Assurance Implementation Act)後,美國聯邦參議院接續於上月18日晚間以「一致同意」(UC)方式通過該法案,川普總統並於美東時間12月2日正式簽署完成立法。《台灣保證實施法案》旨在進一步強化《2020年台灣保證法》的執行,並要求美國國務院定期檢討其對台交往準則,至少每5年向國會提交更新報告,以確保台美關係持續穩健發展。 該法案能夠在美國國會有限的會期內,以單獨審議方式順利推進,顯示美國國會跨黨派及行政部門對深化台美關係的強烈支持。
總統府
關於美國總統川普於美東時間12月2日正式簽署《台灣保證實施法案》(Taiwan Assurance Implementation Act),要求美國國務院定期檢視並更新與台灣的交往準則,包括任何後續相關文件,至少每5年需審查一次,並於審查完成90天內向國會提交報告,總統府表達誠摯歡迎與感謝。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這項《台灣保證實施法案》的通過生效,肯定美國與台灣交往的價值,支持更緊密的臺美關係,亦是臺美間奠基於民主、自由、人權等共同價值的堅實象徵,別具意義。郭雅慧指出,台灣與美國共享自由民主的基本價值,穩健臺美關係更是維持印太和平穩定重要基石,未來台灣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溝通,深化各領域夥伴關係,為全球繁榮發展提供穩定力量。台灣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一員,也將與美國及區域內理念相近國家攜手合作,致力確保印太區域的和平繁榮與穩定發展。
大陸國台辦港澳局長、新聞發言人張晗回應,美方所謂法案「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的精神」,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了嚴重的錯誤信號,對此表示強烈的不滿和堅決的反對,敦促美方恪守在台灣問題上所做的嚴肅政治承諾,不與台灣地區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