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0)日馬來西亞地方法庭針對2名台灣男子開庭,他們遭控涉及非法販賣和持有槍械,同時還持有900發子彈等3項罪名,恐遭判30至40年有期徒刑,還要鞭刑6下。據了解,2男都否認犯罪。
根據《東方日報》報導,相關控狀指出,1月16日下午5時30分左右,26歲的曾銘宏(譯音,Cheng Ming Hung)和33歲的薛俊達(譯音,Hsueh Chun Ta)在帝沙城市園(Desa ParkCity)一間住家內,涉及14把手槍和一把衝鋒槍非法買賣,違反《1971年軍火法令(增刑)》第7(2)條文,並與《刑事法典》第34條同讀,若被定罪的話,恐遭判30至40年有期徒刑,外加6下鞭刑。
第二項控狀提到,2人的住家櫃子裡,非法持有一把「five-seven MK2P」仿製手槍及兩個空彈匣,違反《1960年槍械法令》第36(1)條文,並與同法令第34條文下同讀,此刑責為不超過1年的有期徒刑、最高罰款5000令吉,也有可能兩個一起罰。
第三項控狀則表示,2台男非法持有14把手槍、一把衝鋒槍及900發子彈,行為違反《1971年軍火法令》第8(a)條文,並與同法令第34條同讀,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4年,並處6下鞭刑。
遭指控的2人在庭上均否認犯罪,法官茜蒂莎琪拉表示,因為這些指控是不能保釋的罪行,因此不允許2人保釋,下次將在3月12日聆訊。
被控贩卖及持有14把枪械900发子弹 2台湾男子被控3罪不认罪 | 社会 https://t.co/1OzPpLo0Jo
— Oriental Daily 东方网 (@ODNMalaysia) February 1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