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雲南省一名楊姓女子在貴州省看見一名11歲女童,越看越滿意,要把人帶回老家給兒子當媳婦。不料遭到拒絕後,楊女竟和張姓兒子聯手,私自把人帶回雲南家中,因此分別遭判2年及7個月有期徒刑。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近日判決出爐,維持一審判決。
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楊姓女子和27歲張姓兒子為雲南省曲靖市人,2023年2月,楊女在貴州六盤水市某村遇見剛滿11歲的女童,便向女童的父親提出要把人帶回雲男當媳婦。對此,女童的父親嚴正拒絕。
豈料,楊女居然聯絡張男,要兒子在接應處接應她,接著趁著女童家中沒人,私自把女童帶走,再由張男把女童帶回雲南家中。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追捕,所幸最後順利找回女童。
六盤水水城區法院去年12月15日一審判決,以犯拐騙兒童罪,分別判楊女、張男2年、7個月有期徒刑。母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母子倆拐騙不滿14歲未成年人脫離家庭的犯罪事實清楚,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消息曝光後,不少人紛紛留言「建議取消拐帶罪,拐帶就是拐賣」、「雲南竟然還有這種人,真是給我們雲南人丟臉」、「太噁心了,還能強行帶走,在外面看到喜歡的,都偷偷帶走嗎?應該重罰」、「判太輕了」、「當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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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看11歲少女越看越滿意…她想給「27歲兒當老婆」 竟偷偷把人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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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PAKUTA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