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拉布拉多!他威脅隔天賣狗肉店 要求1.3萬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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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中國大陸廣東深圳一名陳姓女子,日前在二手交易平台為狗狗尋找領養人,一名男子表示要領養,怎料把狗狗帶走後,竟傳來訊息威脅,稱如果不給3000元人民幣(約1.3萬新台幣)「贖金」就要將狗賣給狗肉店,讓她著急不已。

▼男子向陳女勒索3000元人民幣。(圖/翻攝自極目新聞微博)

▼男子向陳女勒索3000元人民幣。(圖/翻攝自極目新聞微博)

根據《極目新聞》報導,陳女養了一隻拉布拉多,今年2歲,因為工作太忙,怕狗狗在家太孤獨,便想找個善心人士來領養狗狗,18日在二手交易平台PO出領養訊息,隨後一名男子私訊她,2人透過微信聯繫,她只收了8.8元人民幣的領養紅包,同意對方在21日接狗狗。沒想到,到了接狗當天,男子卻反悔了,經由友人開車和陳女會面接狗,把狗接走後也沒按照約定拍攝狗狗的影片給她看。

男子隔天發訊息告知「狗已經被賣了」,提出要3000元人民幣的「贖金」,稱錢到狗到,只限當晚,否則就叫人把狗殺了。這筆錢對陳女來說不是一個小數目,她在社交平台搜索發現,原來男子前科累累,用領養狗狗為由對多名狗主人勒索錢財,廣東佛山、東莞均有人受害,和這些受害者取得聯繫後,找到了男子的住址。

▼男子領養狗來勒贖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圖/翻攝自極目新聞微博)

▼男子領養狗來勒贖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圖/翻攝自極目新聞微博)

陳女夥同一行人25日來到男子住處,發現屋內有多個空狗籠,但狗狗們不見蹤影。男子坦承,第2天就已經將陳女的狗賣了,但否認敲詐勒索,認為領養後狗就是自己的,想賣點錢也很正常。

男子的行為是否構成敲詐?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律師認為,男子領養狗雖然給了8.8元人民幣的紅包,但不視為正常買賣,該價格遠低於正常市場行情價,應認定為帶有附加條件的贈予,領狗男子威脅要把狗賣給餐館或狗販子,原主人有權主張返還。其次,即使狗狗已經給出,拿別人的東西威脅,只要使人產生恐懼害怕心理,一樣可以構成敲詐勒索,受害者沒給錢,也算敲詐未遂。

 

▼律師認為男子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律師認為男子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因此,領養狗的男子威脅並索錢的行為,涉嫌敲詐勒索,根據法律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目前,陳女已經報警,後續結果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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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文章來源:男子領養拉布拉多「隔天就賣」 威脅主人1.3萬贖金:否則殺掉
由《CTWANT》授權轉載。

(封面圖/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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