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頑強抵抗俄羅斯武力侵犯,近日終於從俄軍手中奪回整個基輔地區的控制權,卻驚見西北方小鎮布查(Bucha)屍橫遍野,俄羅斯被控在烏克蘭犯下戰爭罪的聲浪日益高漲。
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Volodymyr Zelensky)痛斥莫斯科企圖發動「種族滅絕」,並指控俄軍血腥圍困東南部港市馬立波(Mariupol)犯下「違反人道罪」。
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CC)首席檢察官3月3日已針對俄軍攻打烏克蘭可能涉及的戰爭罪行正式展開調查 。
法新社整理出最嚴重罪行的幾大類別。
●何謂戰爭罪?
戰爭罪是在武裝衝突中,對平民和戰鬥人員犯下嚴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1998年,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Rome Statute)第8條載明構成此類犯罪的要素,包括嚴重破壞1949年「日內瓦公約」(Geneva Conventions)的行為,其中涵蓋50多種情況,包括殺戮、酷刑、強暴和劫持人質以及攻擊人道任務。
此外,戰爭罪行還包括蓄意攻擊平民或「未設防且非軍事目標的城鎮、村莊、住宅或建築物」,以及「驅逐或轉移占領區所有或部分人口」。
●何謂違反人道罪?
1945年8月8日首次出現此類罪名,並編入羅馬規約第7條。違反人道罪涉及「直接針對任何平民人口進行的廣泛或系統性攻擊」,包括「謀殺」和「滅絕」以及「奴役」和「驅逐或強制轉移」。
違反人道罪可能發生於和平時期,包括酷刑、強暴和歧視,無論是基於種族、族裔、文化、宗教或是性別。
●何謂種族滅絕?
種族滅絕作為一個法律概念,可追溯到對納粹戰犯的紐倫堡(Nuremberg)審判,波蘭猶太律師蘭金(Raphael Lemkin)創造出這個詞,用以描述納粹對600萬猶太人的大屠殺。
1948年的「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Genocide Convention)明定種族滅絕罪是「意圖全部或部分摧毀一個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的行為」。
荷蘭萊登大學(Leiden University)國際法教授羅斯(Cecily Rose)說,種族滅絕是一種「非常具體的國際犯罪行為」,但難以舉證,必須證明其背後的「心理動機」。
●何謂侵略罪?
國際刑事法院2017年將侵略罪納入其管轄罪名之中,罪行包括攻擊他國「主權、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旨在確保政治和軍事領導人對侵略及其他重大攻擊行為負起責任,但不能用來對付不承認國際刑事法院對這項罪行具有管轄權的成員。
國際刑事法院也不能以侵略罪起訴非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的領導人。
法律專家表示,對俄羅斯提出這類訴訟可能需要設立一個特別法庭。
(封面示意圖/AP NEWSRO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