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被縮短至12年的趙斗淳被釋放當天,大量民眾上街抗議。(圖/NEWS1)
一名殘忍強暴過女童的男子,刑期被縮短之後刑滿出獄;BBC朝鮮語部記者吳大衛(David Oh)報道,這起當年轟動韓國的事件如何在多年後激起新一輪關於該國法律體系的爭論。
十二年前,12月11日的早晨,韓國西南部城市安山的一名八歲的小女孩在步行去學校的路上,被56歲的前科犯趙斗淳綁架。
他將她帶著附近教學的一個衛生間內,殘暴地虐打和強姦了她。
這個化名娜英的女孩活了下來, 但身受重傷,精神也受到重創。
而現在,她必須搬走了:侵犯她的強暴者已經被允許回到安山,這個他犯下罪行的地方。趙斗淳的新住所,距離娜英的家不到1公里(0.6英里)。
「我們不想逃,但是沒有選擇。我還想表明一個訊息,就是政府除了逼迫受害者躲起來之外,什麼也沒有做,」她的父親在趙斗淳重獲自由幾天后這樣對我說。趙所服的刑期被縮短至12年。
這名父親還表示,娜英也不想搬走,因為她不想離開她的那些好朋友。這一家人還害怕搬家會暴露自己的身份,但是他們仍然覺得,這已經是自己唯一的選擇。
「過去了很多年,但還是什麼都沒有改變。負擔還是完全落在了受害者身上,」他說。
趙斗淳的案件引發了民眾廣泛的批評,認為這個國家的司法系統對性侵者寬容。
他原本被判囚15年,但是之後上訴庭將刑期減至12年,因為他聲稱自己在強姦這名女童時喝醉了酒。這是因為,在韓國,對於在受到酒精嚴重影響下實施的犯罪行為,刑罰要輕得多。
該國刑法第10條第二款,即所謂的「心神微弱」條款,聲稱法律可以在精神狀態受損的人犯罪時減輕刑罰。與此同時,「酒醉減刑」的法例則指「物質濫用」會對一個人的精神狀態造成損害。
但是,他的刑期被縮短時,公眾卻高聲反對。韓國刑事政策研究院(Korean Institute of Criminology)的尹貞淑(Yoon Jung-Sook)表示,趙斗淳的案件引發了全國性辯論。
「他的案件改變了韓國法律,以及我們對醉酒犯罪的看法,」尹貞淑說。
自從趙斗淳的案件之後,韓國立法機構就修改了法律,令利用酒精中毒作為辯護理由變得更加困難。
然而,儘管有越來越多的呼聲要求廢除,但是相關規定仍然存在,而且對於是否「醉酒」仍然繼續由法律來界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年10月,一名26歲的男子在性侵一名大學女生之後,刑期從三年監禁降低到四年緩刑。他的辯護理由是他在事發時處於醉酒狀態。
今年較早前,24歲男子孫忠吾(Son Jong-woo)在因為經營世界最大的兒童色情暗網被判監之後僅18個月就被釋放。7月,韓國當地一家法院還拒絶了美國的引渡請求。
女性平權活動人士稱,這一次引渡失敗充分反映了韓國司法系統對性侵者的縱容。
趙斗淳獲釋已經在韓國引起公眾恐懼和焦慮。超過60萬人在總統辦公室青瓦台的網站上簽署了請願書,要求重審,並且反對允許他重回社會。但是政府對此予以拒絶。
12月12日,現年68歲的趙斗淳回到他妻子在安山的住所時,公眾的憤怒已經很明顯。大批人在場高呼「處決他!」和「閹割他!」。
當這名頭髮灰白的罪犯乘坐一輛政府的輕型車抵達寓所,並由假釋人員護送時,一些憤怒的抗議者向他投擲雞蛋,並踢打車輛。
為了舒緩公眾疑慮,警方已經承諾會全天候監控,在趙斗淳居住的街區安裝35個監控攝像頭,並設立新的報警亭。此外,趙斗淳還必須未來七年佩戴電子監控裝置。
他們還向娜英的一家提供智能手錶,如果這名犯罪者靠近他們就會被偵測到並且發送訊號。但是她的父親表示,這會令他們「感覺更加焦慮」,這一家人拒絶使用它。
「如果手錶向我的女兒發送警報,她會瘋的,」他說,而且他還害怕這個裝置很可能會幫助人們認出她就是那一起性侵事件的受害者。
法律分析人士稱,司法系統正在改變,但是仍不夠。
釜山國立大學的法律教授鄭勝允(Jung Seung-yoon)認為,需要「在量刑和釋放的程序上作出改變」才能合法地監控獲釋的罪犯,而又不用擔心雙重處罰。
鄭勝允說:「如果法庭是判趙斗淳監禁30年而不是12年,我們還是有可能在12年之後就釋放他——但是卻會有非常嚴厲的條件,來避免重覆犯罪。」
鄭勝允還指出,現行的法律系統很少將受害者的情況考慮在內。
「韓國的法律體系應該更關心受害者的選擇。法庭判定趙斗淳監禁12年的時候,受害者的聲音在哪裏?」
一部分是由於趙斗淳獲釋,立法者已經就性犯罪者獲釋提出好幾條規則。值得注意的是,執政民主黨的議員金映豪提出了一項法案,尋求對兒童性侵者如果再犯就要判處終身監禁,此外還應將他們隔離在社會之外。
這一呼籲正值性侵兒童的案例一直上升之際。根據警方數據,對於13歲以下兒童實施性犯罪的數字,從2016年的1083起上升到2019年1374起。
民主黨議員鄭春淑已經提出法案,意在加強限制令,將範圍從學校和遊樂園100米外增加至1公里外。
「關鍵是要加強(對兒童性侵者)的懲罰,並且加強對受害者的保護措施,」鄭春淑在她的臉書(Facebook)主頁上寫道。
趙斗淳的案件還促使全國立法機關訂立一條被稱為「趙斗淳法」的法案,禁止對未成年人的性侵者在夜間以及學生上學和放學的時間離開自己的住所。
不過,韓國刑事政策研究院的尹貞淑表示,「由於不可能將這些罪犯永遠隔離在我們的社會之外,刑法體系必須確保在他們重回社會的時候已經有所改革。」
她還表示,懲教設施必須花更多努力去令這些罪犯改變,這是「為了我們社會的福祉」,指出從數據上來講,懲罰本身很少能夠成功阻止慣犯。
她說:「每個人都痛恨性犯罪者,這個我們都知道。全世界都恨他們,但是他們回歸是不可避免的。他們是會回來的。」
娜英的父親表示,需要有更多的措施去支援受害者。
他害怕,趙斗淳獲釋後引來的巨大關注「會最終消失」,指出受害者一家需要的是「持續的關注」。
「如果有專門任命的公務員或者社工能與受害者保持聯繫,會更有幫助。每一個月或者兩個月一次,給我們打個電話,詢問我們過得如何,會令我們感覺安全得多,有保障得多。」
「你們並不孤單,我們會支持你。這是受害者家庭真正想聽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