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訂立香港《國安法》 英國首相論港人居英權有何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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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是英國國籍的一種,但與英國公民相比,並無居留權。(圖/Reuters)

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表態稱,中國如果堅持向香港頒布「港版《國家安全法》」,英國將修改其移民政策,向擁有英國國民(海外)(BN(O))身份的香港人提供取得英國公民身份之「路線圖」。

此前,英國外交大臣和內政大臣也曾接連就香港持有BNO身份者的居英權問題表態。

星期三(6月3日)英國《泰晤士報》香港英文《南華早報》 刊登的英國首相約翰遜的署名文章稱,中國此舉將「顯著侵蝕」香港自治權,屆時英國將「別無選擇」,必須「捍衛深厚的歷史淵源與友誼」。

稍早前,中國警告英方給於BN(O)人士在英居留權是「違背自身立場和承諾」,「違背國際法」,威脅「保留採取相應措施的權利」。北京星期三稱已就約翰遜之文章提出「嚴正交涉」。

英國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Dominic Raab;英國駐港澳總領館漢化名:藍韜文)星期二(6月2日)表示,英國目前正與美國及澳大利亞等「五眼聯盟」成員國商討,一旦中國堅持頒布「港版《國安法》」,引發香港人逃亡海外之對策。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是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英國為香港人推出的一項特別政策。目前香港約有30萬人持有這種護照,憑此他們可以在英國一次性最長逗留六個月,不需另外申請簽證。英國駐香港總領館說,估計有290萬人有資格擁有這種護照。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早於1996年對中國《國籍法》進行釋法,明確BN(O)人士在主權移交後能繼續使用有關護照出國旅行,但在包括香港特區在內的中國境內,不得享有英國領事保護權。

BN(O)擴權問題上,約翰遜的表態與其他官員有何區別?

約翰遜步出倫敦唐寧街10號首相府(3/6/2020)
Getty Images
約翰遜的文章並未交待更多BN(O)擴權計劃之細節。

約翰遜首相星期三發表的文章則說:「要是中國頒布其國家安全法律,英國政府將變更其移民入境規則,允許任何來自香港,持有此等護照(BN(O))之人士在英國逗留12個月,且可續期,並給予更多入境權限,包括工作權,而這將讓他們踏上獲取公民權之路。」

約翰遜聲稱,這將是「我國簽證體系史上數一數二之重大變更」,「若證明有此需要,英國將樂意採取此策」。

上星期四(5月28日),外相拉布率先表示,英國可以將BN(O)持有人到訪英國的逗留期限由6個月提升至12個月。

拉布說:「如果中國繼續走這條路,推行這項國家安全法律,我們將廢除6個月的期限限制,允許BN(O)護照持有人來到英國,可以讓他們申請工作或者學習,期限可以延長至12個月,而這本身會為將來申請英國公民身份提供一條途徑。」

內政大臣普麗緹·帕特爾(Priti Patel;英國駐港澳總領館漢化名:彭黛玲)同日透過Twitter表示:「拉布與我將研究給BN(O)護照持有人提供取得公民身份的途徑。」

 

 

到星期二,拉布在議會下議院席上再次重覆其聲明,其字眼與一周前分別不大。

 

 

相比之下,約翰遜的文章明確將尋求賦予BN(O)港人在英國之工作權(right to work),但仍無交待更多細節。

在中國全國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決議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起草並通過具體法律,交香港特區政府頒布施行。約翰遜強調,中方繼續制定此法,將違背中方在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中的既定義務。

他寫道:「許多香港人擔心其生活方式受到威脅,而中國曾承諾予以維護。要是中國採取進一步行動證明此恐懼有理,則英國不能置之不理,一走了之。相反,我們將信守承諾,提供另類選擇。」

BNO護照內之英國入境印鑒
BBC News Chinese
目前規定下,BN(O)護照持有人只能免簽停留英國半年,其間不得工作。
彭定康:中國利用疫情炫耀自己的實力及欺負台灣香港
The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英國上議院辯論是否給予BNO護照持有者居英權
The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約翰遜之文章引來哪些回應?

香港反修例示威現場一名示威者舉起港英時代旗幟(1/6/2020)
Reuters
北京強調倫敦已無權利給香港承擔責任。

在星期三的例行記者會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再次重申,中國全國人大向香港頒布「港版《國安法》」屬中國內政,外國無權干涉。

趙立堅說:「英方對此妄加評論,橫加指責,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我們已經向英方提出嚴正交涉。」

「《中英聯合聲明》沒有任何一個字,任何一個條款,賦予英國在香港回歸後,對香港承擔任何責任。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因此英方無權假借《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干涉中國內政。」

趙立堅上周稱,如果英方給予BN(O)護照持有人在英居留權,將違反英方在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一系列諒解備忘錄中的承諾,「不僅違背自身立場和承諾,也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凖則」。

這已非約翰遜與中方首次就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效力問題爭執。2017年香港移交20週年之際,時任外相的約翰遜稱,他毫不懷疑香港未來的成功將取決於《聯合聲明》保護的自由和人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隨後回應說:「《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對中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管理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

身在北京的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則指責國際社會在「港版《國安法》」問題上「公然採取雙重標凖」。她稱,任何國家都有權制定法律維護國家安全,「美國也不例外,英國也不例外」,質疑各國為何反對、抵抗和譴責中國「採取相似行動」。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前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先後發帖回應約翰遜文章與拉布在下議院之發言,嘲諷英國「夜郎自大」,甚至與「寶藥黨」騙徒相比擬。

 

 

 

 

 

 

年輕人政團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則歡迎約翰遜在「完全無視香港人意願」之下,就赴英簽證問題所作出之表態。他同時促請英方對華採取必要之制裁。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國家安全從不是港區自治範圍的事
The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BN(O)與居英權計劃

交接英國護照
BBC
  • 《1985年香港法案》創設英國國民(海外)(BN(O))身份,供已透過出生或登記取得香港英國屬土公民(BDTC)身份者登記,以保留與英國聯繫
  • BN(O)屬英國國籍,但非英國公民,無英國居留權,但在第三國旅行時可享有英國領事保護
  • 除旅遊免簽外,BN(O)持證人入境英國留學、工作等均須申請簽證
  • 《1986年香港(英國國籍)令》《1981年英國國籍法》第37條作出修改,加入BN(O)為英聯邦公民之一
  • 凡於1997年7月1日前於香港出生者均可申請入籍為BN(O),然而有關登記已於1997年底截止,現有BN(O)護照持有人可終身續領該護照,但其子女和配偶不能取得BN(O)身份
  • 護照中註明持證人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具備香港居留權
  • 截至2020年2月24日,共有349,881人持有BN(O)護照,另據英國外交部估計,香港現擁有BN(O)身份人數為290萬
  • 《1990年英國國籍(香港)法案》讓香港總督提名5萬名香港市民登記為英國公民,這5萬人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時受惠,俗稱「居英權計劃」
  • 透過「居英權計劃」入籍英國的香港人具備完整的英國公民身份
  • 中國不滿英方做法,於1996年5月透過全國人大對《國籍法》釋法,不予承認BN(O)與來自「居英權計劃」的英國公民身份
國安法 香港國安法 居英權 首相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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