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運動已持續近4個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4)日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宣佈引用《緊急法》,並訂定《禁蒙面法》,禁止參加示威活動的人蒙面,宗教及記者採訪需要例外,該法將於5日零時起正式實施。
▼(圖/東森新聞)
據無線電視台報導,行政會議早上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引用《緊急法》立法禁止蒙面,報導指出,一旦實行禁蒙面法,遊行集會無論有沒有得到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參與人士都不能蒙面,包括戴口罩,但若因宗教理由需要戴面紗、記者在示威現場工作需要戴防毒面罩,以及醫學原因,都是可獲豁免的理據。
▼(圖/翻攝自香港眾志臉書)
林鄭月娥4日下午率同8名政府高層官員召開記者會,宣布訂定《禁蒙面法》,決定,表示這項決定是針對「反送中」示威者在示威衝擊時都戴上面罩,令警方難以辨別身分,不利執法,該法令會授權警察截查市民時,可要求對方除下面罩。
政界人士分析,《禁蒙面法》至少會帶來2種阻嚇作用,一是降低部分「和理非」人士參與反修例活動,特別是未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遊行的人數;第二個作用則是減低勇武派的力量。有建制派議員認為,示威者在蒙面後,心理上會更易受鼓動作出非法行為,甚至襲警等嚴重罪行,《禁蒙面法》實施後,將有機會減低非法活動的人數,甚至會減少幫忙堵路的示威者,令勇武派的組合力量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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