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女子布朗16歲時因殺害誘使她發生性關係的男子,被判無期徒刑,自2004年坐牢至今的她盼能獲假釋,但田納西州最高法院裁定,這名女子必須服刑至少51年,才能尋求假釋。
田納西州最高院今天表示,像布朗(CyntoiaBrown)這樣在1995年7月1日後被判一級謀殺罪定讞並處以無期徒刑者,若服刑未超過50年,即不得尋求假釋。
田納西州最高院5名法官對布朗做出了一致的裁定。43歲男子艾倫(Johnny Mitchell Allen)2004年開車將布朗帶回家,並發生性行為。布朗說,她因擔心自己被殺而將男子殺害。布朗同年遭定罪。
布朗引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12年一份意見書,指出青少年罪犯遭判無期徒刑並不得假釋,有違美國憲法,藉以證明她的刑期違憲。
這起案件將交由美國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裁定,而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先向田納西州最高院徵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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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