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為什麼一看到這幅畫,就想到電影《陽光女子合唱團》。這幅畫的創作者小元,就是在監獄出生的孩子,現在已經15歲了。
小元竟然如此精準地,透過畫作傳遞了她的背景與希望。她畫了母親,還有她未曾謀面過的哥哥。媽媽牽著她們,背對人群,但向著陽光。
小元在監獄出生,母親販毒、殺人罪被判重刑四十年。三歲時,她被母親托給友人,離開了監獄。小學五年級之前,小元並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只覺得爸爸媽媽對哥哥和姊姊們比較好。直到有一天,社工帶走了她,才知道原來她的養父母並非親生父母,也不願再繼續撫養她。於是小元被送進了兒童之家。
孤兒院、育幼院,一直到現在,社福單位規定這些機構必須稱作「兒童之家」。不管名字怎麼變換,這些孩子應該擁有家人的守護,卻無法得到基本的照顧。
走訪過許多像小元一樣的孩子所在的安置中心,我看到他們都能得到照顧與溫飽,但卻缺少了家的感覺。四人床、六人床、共用的客廳,甚至有單獨的心理諮商室。洗浴間就像學校的宿舍,置物櫃上貼著每個孩子的名字。
小元渴望一個家。她的畫作強烈訴求著這份渴望。
如果我有足夠的能力和承擔,我真的想給孩子們一個真正像家的家。小元,你要勇敢,要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