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壇震撼彈!職籃工會怒告籃協:出賽費沒給、肖像還被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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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職籃工會怒告籃協。(示意圖/陳耿閔攝)
國內職籃工會怒告籃協。(示意圖/陳耿閔攝)

台灣籃壇職籃工會今(12日)發出聲明,針對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在瓊斯盃期間未支付代表隊成員出賽費,以及未經授權將球員肖像使用於商業用途等情事,已向籃協提起民事求償。

職籃工會在聲明中指出,球員在參與國際賽事期間,付出專業勞動與時間,理應獲得應有的報酬與保障。

然而,籃協未依規定支付出賽費,且涉及將選手肖像未經同意使用於商業用途,已嚴重侵害球員權益。工會強調,為捍衛會員權益並確保後續制度能更趨健全,才決定正式對籃協提出民事訴訟。

聲明中進一步表示,球員是台灣籃球最重要的資產,應受到尊重與保障。工會呼籲籃協正視問題,並正面回應,以建立符合勞動保障及智慧財產權規範的環境。

對於本案後續進展,職籃工會表示將全程協助受影響球員,並透過司法途徑爭取合理權益,未來也將持續關注籃協是否履行相關責任與義務。

職籃工會聲明

針對2018、2019、2023年瓊斯盃期間,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未依法給付我國國家代表隊出賽費,以及2024年選手肖像遭未經授權商業使用之事,臺北市職業籃球員職業工會(下稱職籃工會)已於本年9月8日協助選手提出民事求償,內容如下:

一、出賽費:
請求以每場5千元之條件,補發2018、2019及2023年共3屆賽事之出賽費。

二、肖像權侵害:
請求以每位選手3萬元之條件,向2024年代表隊受侵權選手支付賠償損害。

這並非突如其來的對抗,而是源自制度長期失靈、協商反覆無果後,職籃工會不得不選擇透過司法手段,守住運動員最基本的權益底線。

出賽費爭議方面,早在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法審議時,立法精神即已明確 提示特定體育團體應負責支付選手最基本的出賽費用;對比棒球協會早已建立 制度並付諸實施,籃協遲未依法執行,導致歷屆國家代表隊選手權益長期被忽視。

肖像權部分,早在2016年瓊斯盃,籃協即曾因擅自販售球員卡引發爭議,最終支付100萬元補償並公開致歉,卻於2024年再度重演,顯示制度性怠惰從未根本改善。

職籃工會自2024年7月起依法取得選手書面委任授權,偕同律師向籃協提出訴求,多次函文要求協商補償與制度化機制,所主張金額亦在保障選手權益的前提下,提出體育界實務前例供參酌,期兼顧法理與實務。

無奈歷經近一年過程,籃協雖曾於會議中口頭承認錯誤,卻未有後續具體作為,顯示其制度治理與協商誠信皆存重大瑕疵。

除職棒圈之外,台灣多數運動選手至今仍缺乏實質保障與申訴管道,難以面對資訊不對等與結構權勢下的現實壓力。此次職籃工會作為選手後盾依法提起訴 訟,代表選手應被體制重視和保護,而不再是孤獨的個體。

我們相信司法可以還原是非,也期待這場訴訟成為逆轉現況的起點:「為國出賽的榮譽從來不該靠選手承擔,而是建立在尊重、健全及落實制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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