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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學妹還求情,法官一句話打臉男大生(圖/翻攝google map)
半夜睡不著覺,有
學長邀約外出可要特別留意自身安全。台南有男
大學生就專找學妹下手,晚上以聊天為名拐騙女生到校園陰暗處,見時機成熟便伸出狼爪猥褻。而這名男大生被捕後還想求情減刑,卻被法官的一句話狠打臉。
綜合媒體報導,1名張姓男大生,頻頻約不同系所的學妹在學校宿舍的樓梯間聊天,有學妹被他相中,2人從深夜聊到隔天的凌晨1點多,當學妹想回房睡覺時,張男竟趁她轉身之際突然從背後熊抱,但學妹極力反抗,造成2人重心不穩倒地,豈料張男不願就此罷手,強行用手指猥褻、性侵得逞。期間學妹不斷掙扎極力掙脫狼爪,張男才就此停手,學妹趁隙趕緊逃離現場,也立即告知宿舍管理員請求協助報案。
張男被逮後坦承犯刑,台南地方法院認為,張男爲逞一己私慾,利用約學妹見面進而強制性侵,對被害人造成難以抹滅的身心傷害,即便辯護律師表示張男仍在念書,向法官求情減刑,但法官認為「無可同情之處、沒有減刑的條件」,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張姓男大生3年2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